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面對平台隱私變革:使用者的角色轉變與應對之道

在 X (原 Twitter)這個曾經是自由言論的社群媒體上,因該平台最近改變隱私條款,以致於又興起一股使用者搬到其他社群平台上的浪潮,這是很熟悉的場景,從 Facebook 的言論管制,到 X 目前讓被封鎖的使用者自討沒趣的去看封鎖他的人的訊息。我開始在想,在這一次又一次的搬遷潮裡,我學到什麼。 Google 曾經提供一個名為 Google Reader 的服務,使用者可以自訂資訊來源,將有提供 RSS 服務的網站或 Blog 資訊加入其中。當時,許多網站或 Blog 都提供 RSS 服務,讓使用者能方便更新資訊來源。然而,隨著社群平台的興起,越來越多使用者開始利用社群媒體的演算法來獲取資訊,Google 最終在 2013 年停止 Google Reader 的服務。這使得一些使用者選擇依賴社群平台提供的資訊,而另一些人則轉向其他類似的 RSS 閱讀服務,例如 Feedly。Google 停止 Google Reader 的一個好處是,其他類似的平台得以有機會生存,而不再由 Google 壟斷這類資訊來源的服務。 最近 Google 反對紐西蘭的新聞議價法案 (Fair Digital News Bargaining Bill),這件事的後續影響可能是 Google 會移除資料庫中紐西蘭新聞的來源。此外,Google 和 Meta 也因類似的法案移除過澳大利亞和加拿大的新聞內容。 這代表網路使用者不應該再如以往般依賴搜尋引擎、社群平台取得資訊來源,而是開始建立及掌握自己的資訊來源,對於新聞媒體而言,應該著力於提供品質良好的新聞,讓使用者願意付費訂閱,而不是使整個新聞版面充斥廣告,依賴廣告收入,讓使用者無法取得要閱讀的資訊,也讓廣告服務平台掌控收入來源,而有些新聞網站的版面看起來更像是內容農場一樣。 我使用 Twitter 已超過十年,有很長一段時間迷失於Facebook此類社群平台上的互動,直到我感受到社群平台的公開性,使某些惡意的使用者會追蹤社群平台內容,造成隱私隱憂時,便決定不再使用 Facebook,也改變我使用社群平台的策略,讓不同平台有不同的功能,也因為這樣,服務平台變動使用者服務條款或隱私權條款,對我並沒太大影響。 至於使用者們擔心 X 平台使用使用者內容訓練人工智慧,在講究著作權、智財權的年代,這乎是要發展人工智慧服務的平台會做的事。目前的平台使用者
最近的文章

讀《時代的噪音》

朱利安.巴恩斯(Julian Barnes)所著的《時代的噪音》(The Noise of Time)是以蘇聯體制時期的作曲家 蕭士塔高維契 (Dmitriy Dmitrievich Shostakovich)的視角,從自己出生時的命名、年輕時因為政治因素,過著每晚心驚膽顫的生活,到年老變成自己厭惡的樣子。書裡描寫了一個藝術家在創作時需要考量政治因素,因為這些作品需要經過審查,通過審查的作品才能公開表演。 我對20世紀的古典樂作曲者不熟悉,更不用說蘇聯體制時期的樂曲及音樂家的一生。這是一本值得現代未經歷過共產主義、戒嚴年代的年輕人閱讀的書籍,這本書講得不只是蕭士塔高維契或是共產主義國家對藝術發展的影響,而是講權力對藝術與人生的干預。從蕭士塔高維契出生時的命名,他的父親為他取了名字,卻被教會要求改名,到自己的情人、婚姻的對象、說話交往的對象,成為蘇聯對外宣傳的代表,「權力」都是影響他在政治上的聲譽或是創作的因素。 如果藝術家跟人類的靈魂無關,那藝術家還能做什麼?除非藝術家只想成為裝飾,或只是權貴的走狗。 我在大學最後一年修了一門課,課程中的幾個章節是簡介馬克思主義與其經濟理論,馬克司主義敘述與內容是一個看似理想化的經濟學。資本主義走到現在也許造成整個社會呈現兩極化,但不可否認資本主義提供激勵,提供誘因讓人參與經濟活動,成為生產要素。馬克思主義對於理想化、想改變世界,少經世事的學生是很迷人的,也能觸及勞動階級參與改革社會。 一位醫生曾與我聊到馬克思主義帶給社會的影響,醫生轉述一篇文章的內容,該篇文章的作者認為馬克思主義試圖藉由知識分子帶領容易服從的勞動階層,發動革命以改革社會。中國共產黨與中國國民黨的歷史,就是近代清楚明確的案例。毛澤東是當時的知識分子,許多知識分子跟著他,操弄著相對知識缺乏的農民、勞動階層,與過度理想化的學生與青少年,發動革命反抗蔣介石,在1949年把中國國民黨趕到台灣來。但如果馬克思主義真的這麼好,那我們可以看看那些曾經實施馬克思主義政權的人民們過得是什麼樣的生活--中國曾經歷過十分艱辛的時代,直到鄧小平在晚年的開放,改變中國的經濟發展。 書中談到蕭士塔高維契回憶自己的一生與生活的共產主義年代,作者以這段文字描述共產主義: 它給了你夢想,再給你夢魘,而它讓所有人--不論大人小孩都感到恐懼。 台灣的戒嚴時期就與書中描寫的狀態一致,由中國國民黨統治的台灣

Reflections on Google's Sherman Act Violation Ruling

When the US Department of Justice announced that Google Search Engine violated the Sherman Act, the message made me think of the US lawsuit against Microsoft regarding the Internet Explorer case . It was a long process, and I just remembered the case result. How many people still remember the case and the result? Then, I read some articles that support Google's perspective. Google said the company doesn't sell or charge for the search engine service, so the US DOJ's market definition and relevant market are improper. Enforcing antitrust laws in the digital age is a complex task. The authorities are aware that some traditional antitrust tools are no longer sufficient. They need innovative solutions to tackle the unique challenges posed by digital issues. While some concepts remain the same, old-school theories and toolkits need to be updated to effectively regulate the digital market. While Google may not charge for its search engine services, it does profit from ranking sea

讀《黃色臉孔》

讀完上一本《巴別塔學院》的同時,我的社群平台在演算法操作下,舖天蓋地的看到《黃色臉孔》,也成功吸引我的注意力,所以當我撰寫 《巴別塔學院》讀後心得 的同時,也開始閱讀《黃色臉孔》。 在文章的開始處,我引用作者在書中關於寫作的兩段文字:      「寫作是一種極度孤獨的活動,你完全無法保證你正在創造的事物有任何價值,而所有顯示你在這場激烈競爭中落後的跡象,都會讓你一路墜入絕望的深淵。」      「寫作是人類所擁有最接近正真魔法的東西,寫作是無中生有創造出某種事物,是打開通往其他世界的門扉,寫作賜予你力量,讓你在真實世界太痛苦時,可以塑造自己的世界。」 藉由這兩段文字,我想寫下的是關於這本小說給我對於寫作與出版的心得。 大學畢業後在出版界的資歷只有三個月,工作內容也僅有維運出版社的網站,根本不能算是在出版界,所以我對書中的出版界的操作沒有什麼太多共鳴,也對於作者簡潔談到自建一個網站再找出留言者的 IP 位置再反查來源這件事也一笑帶過(那不是這個小說的重點),裡面的性別與種族偏見、網路言論覇凌相關議題只能用「無奈」兩字回應--如果沒有親身體驗過,很難說些什麼,沒遭遇過性別歧視、網路惡意言論攻擊的人,真的不痛不癢,但也相信今年的奧運已經讓不少台灣人感受到國家地位、各種偏見帶來的影響。 在知識普及、每個人可以成名三分鐘的時代,每個人都有創作的欲望,需要有個什麼可以證明「自己存在過」、「自我獨特性」與「實現自我價值」的最簡單方式,直到有點天發現字裡行間充滿缺乏邏輯的文字組合,只是日常瑣碎的流水帳時,只能選擇向現實低頭。 寫作這件事情靠的不只是天分,有穩定產出量的作家們也有規律的創作模式,他們不止創作,也大量閱讀;當然也有那種天才型的作家,過著晨昏顛倒、夜夜笙歌,可以寫出讓人一讀再讀的有趣的作品。如果沒有上天賜下的禮物,相信規律的模式還能帶來益處,但除了天分外,一個作品要成為經典,還需要配合時機點、運氣,俗語常說的:「天時、地利、人和」,只要作者願意承擔出版相關過程的複雜手續,在自由的台灣可以選擇自費出版、自己想辦法行銷,好處是擁有版權-只要作者願意忍受中間的繁雜、找通路這些與「寫作」無關的事務。網際網路簡化一切,讓每個人握有出版自我作品的權力,也讓每個人遠離繁雜的事務,專心在寫作上,也降低出版社是否出版作品的權力,把權力交還給作者,而讀者自己要擁有識讀力及判斷的能力,來決定什

讀《巴別塔學院》

自去年出院後,幾乎沒有讀完一本小說,或說讀一本能引起共鳴的小說,我也很久沒在Blog上分享閱讀的心得,一來是常有學生或老師或什麼人會把整篇文章複製貼在自己的刊物上,二來是我也沒太多時間讀小說,那需要全然的投入,像是把自己泡在作者以文字組成的河流裡,感受作者與譯者用文字塑造的時空和發揮想像力享受文字帶來的氛圍。 這本小書應該也有很多人書寫自己的心得,閱讀者可以感受書裡的時空是中國清朝鴉片戰爭前的動盪不安時期,也是英國、西班牙等歐洲國家向全球擴張統治權的年代,東西方的交流不斷因文化與語言不通而受挫,最後發生無可避免的侵略性戰爭。閱讀者也可以專注於小說中殖民者對於被殖民者的剝削、不平等、不人道、看似平等的條件卻還是有著階級、種族的分別。也可以讀到女性在那個年代要爭取讀書、被平等對待的痛苦,更不用說有色人種的女性在高等教育學術殿堂中被如何看待。然而因為書中的四個主角擁有語言的天分、先天文化的優勢,加上後天的努力,他們可以擁有同樣族群、同樣階層所沒有的機會,甚至是擁有不同的人生。 這本小說剛開始引起我共鳴的,是作者在書中對於「翻譯」的見解。書名是《巴別塔學院》,自然就脫離不了記憶裡巴別塔的故事,在大洪水後人們講著統一的語言,想建造通天的塔,而耶和華就讓人們的語言不一致,塔也建不起來了。東方大陸的文化裡,有許慎的《說文解字》,後代也有訓詁學、修辭學在考究這些用字遣詞。然而作者以英文撰寫這本小說,在小說開頭就帶入 Adam Smith 的《國富論》,就告訴讀者們,這本書要用西方的思考模式來讀,也是以西方世界侵略亞太的角度出發。 我對這些沒有什麼意見,畢竟在翻譯許多國外政府的文件再寫成平易可讀的文字,已成日常工作之一。我自小到大在這塊土地學習,但所學的知識都與這個島沒有關連,我受西式的教育長大,對於台灣的傳統文化一無所知,甚至因為當時執政者的原因,我也無法用這塊土地原本的語言與長輩溝通,所以偶爾我也會像書中的主角一樣,懷疑自己的定位。書中的主角有著中文的姓名,但因為監護人的要求,他使用英文的姓名,書中各色人種也用了英文的姓名,如果沒有特別注意,會以為是一本西方白人主角們的奇幻小說。 裡面的種族抗爭與解放、學者的反抗、自我懷疑、殖民者的剝削,在各類小說或電影都讀得到。我不是專業譯者,但我的確感受到,往昔不同語言即為開啟不同文化知識的鑰匙,在我還是十二、三歲的時候,「翻譯」是一個備受尊

從開放式電子紙閱讀器的需求來談資料可攜與互通性

這個炎熱的周末,我沒有外出,而是在家中閱讀。「閱讀」在日常生活中很重要,不管是讀社群媒體的文字或是書籍裡的文字,我是一個貪讀的人。然而就像個體經濟學裡的公式,欲望無窮,卻受限於(Subject to)空間大小,我不得不縮減藏書的空間,曾一度堅持只有商管書籍才買電子書,才能擁有更多擺放文學或小說書籍的空間。但在通勤、旅途中,還是希望有一本可以滋潤心靈、滿足想像空間的書籍可以度過極度乏味,且蜷縮在經濟艙無法伸展的四肢,或躺在醫院蒼白充斥著苦難人生氣味的病榻上,能因為作者的文字而使思緒不受現實限制而飛舞在另一個世界中,不是被吞沒在黑暗狹窄的機艙座位或藥水味的病房,又或是日復一日無起伏的日常生活中。小小的電子閱讀器裡的書櫃是心靈的另一個寄託,於是我在電子出版平台上買了吳爾芙的《論自我與寫作》、《自己的房間》,去年在病床上讀了《「我反對!」不恐龍大法官RBG第一手珍貴訪談錄 》引起護理師們的好奇,問我為什麼不滑手機而是一直在讀電子書。 我的第一台電子閱讀器是 Amazon Kindle,是當時的上司送給工作單位每個員工的禮物。那陣子我準備出發去柏林,我收到了閱讀器實在開心不已。當時已在考慮採購電子閱讀器,但在各家閱讀器間糾結,受限於各家閱讀平台與閱讀器及預算限制,我必須精打細算。由於自己已經有平板,所以覺得平板電腦暫時就夠了,所以一直沒有動手採購,直到上司把閱讀器放到我手中,才知道使用電子閱讀器實在太愉快,沒有被干擾、就是專心的閱讀,享受作者的文字。第二台是 Readmoo的第一代MookInk,Kindle當時只能閱讀英文書籍,我還是習慣讀中文,閱讀中文的速度比較快,也更容易產出心得,所以我還是購買中文電子閱讀器。我常在登機坐定可以開啟電子產品後,就開起閱讀器閱讀,它成了我的行動書櫃。近期也買了Kobo的彩色電子閱讀器,主要的原因在於,我可以在Kobo的平台上買到我需要的外文書籍,我不需要把中英文書籍分兩個閱讀器,而Kobo的軟體介面整合的不差,例如有些文章可以暫存到Pocket裡,我可以在通勤時閱讀短文。 電子書還是有電子書的限制,因為不同不台的閱讀器並不互相支援,所以我在 Google Playbook 購買的電子書,無法輸出至 MooInk、Kindle、Kobo 的電子閱讀器中,我在博客來、Google Playbook購買的電子書,也只能使用平板閱讀。在電子書還沒

聊聊台灣的人工智慧政策發展進度-亞太地區

前篇的歐美國家政策發展 ,在台灣政府部門應該都找得到相關研究報告,亞太地區的相對少一點,日本、新加坡、中國是台灣政府部門較常觀察的國家,亞太地區的國家太多,所以我不會寫太多,很可惜就沒納入印度、泰國、越南、馬來西亞、菲律賓等國家,但這些國家也有不少報告可以參考,有興趣的人可以再去找一下。 中國 中國應該是台灣人最容易觀察的國家,也是較沒有閱讀障礙的國家。中國的《 互聯網信息服務深度合成管理規定 》第 19 條對生成式AI的服務提供者需要備案登記,所以有一個「 互聯網信息服務演算法備案系統 」,可以在上面看到有哪些演算法正在等候審查,在 4 月時就有 69條演算法,裡面還包括 1 個人才與職位的匹配演算法系統。 韓國 韓國是我觀察的國家之一,他們發展資料治理的策略不會輸給台灣政府常引為標竿的新加坡,2個國家的政治體系、文化不同。談到「數位政府」或「智慧國家」,大家多會聯想到新加坡,但在聯合國電子化政府評比、OECD的數位政府相關評比,韓國是在評比結果裡都是亞洲國家之首。每當我看到韓國發展相關政策進度時,也會讓我為台灣的現況感到擔憂。 韓國科學技術資訊通信部 (MSIT)在 2022年公布「實現可信人工智慧的策略」 ( Strategy to realize trustworthy artificial intelligence ),並在2024年的工作計畫中表示要成立AI安全研究所(AI Safety Research Institute)負責研究及解決AI所帶來的挑戰。除MSIT外,韓國也有個人資料保護委員會 (韓國PIPC),也就是國家等級的個資保護單位,他們涉及的領域很廣,在 2023年 8 月時,韓國PIPC公布《 人工智慧時代個人資訊安全使用政策指引 》,韓國 PIPC 將會建立以原則為中心的監管系統,也提供AI開發與服務階段個資處理標準的規範、公私合作的指引等。在 9 月時,韓國總統向世界宣布《 數位權利法案 》,10月時就組成專家小組處理與人工智慧相關的隱私議題,並依照 8 月的規劃,成立「 AI 隱私公私政策理事會 」,主要 3 大部門,主題分別為資料處理標準、風險評估、透明,由 32位來自學術界、法律界和工業界的專家組成,並由韓國 PIPC及LG的AI研究所所長共同擔任主席。在11月時就提出「 AI技術法遵示範計畫 」,發展事前評估制度。MSIT 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