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至主要內容

Niki的異想世界

Niki的娜娜和三尖碑

  • 展覽名稱:妮基的異想世界(The World and Fantasy of Niki de Saint Phalle)
  • 藝術家:Niki de Saint Phalle wikipedia中文維基百科
  • 塔羅公園網站(The Tarot Garden official website
  • 展期:2007/02/09~04/29
  • 地點:國立歷史博物館展覽頁面 已移除連結。
  • 票價:全票+導覽手冊300元、語音導覽120元
  • 優惠:每天下午三點有免費的中文導覽
  • 圖片取自展覽網頁。

知道這個展覽很久了,一直到昨天,天氣陰雨,自己一個人搭公車去看這個展覽。

從正門進去右手邊是展場的入口,不能帶傘進去,所以傘必須放在門口傘架,這讓我提心吊膽的,畢竟這把傘要是不見了我會被念到臭頭。其實歷史博物館主館的作法我蠻喜歡的,等等再說。

Niki是個才貌雙全的藝術家,導覽手冊的第一頁就是她美麗的照片。展場開始是她的集合藝術系列作品,這系列是個特殊的作品,她收集各種不同的素材,再依照它們的屬性集合創作成不同主題的作品,這一系列有點複雜,彷彿她要表達出一種情緒,但一直到1961年以後的射擊藝術作品才感受出她在作品中所發洩出的憤怒。

第二個展示廳就是她的射擊藝術作品,藝術家在木板上放置物件,很像是她先前的集合作品,同時預藏了放置了顏料的汽球或罐子,再覆上一層白石膏,最後,再向這幅作品開槍射擊。當子彈打中顏料時,迸發的顏料流洩在其他物品上,形成一種詭異的感覺,我所感受到的,是她的憤怒。藉由這樣的創作方式,她創造了一種與觀眾互動的行動藝術-觀眾欣賞美女藝術家對自己的作品開槍射擊-這本來就是一幅賞心悅目的畫面,同時,她也讓觀眾參與創作,在她的第一個射擊作品「我情人的肖像」這幅作品裡,每個人都可以對著那件襯衫投擲飛鏢。在這樣的創作過程裡,她也治癒了自己的憂鬱。

在這兩個展示廳的作品裡看到的都是破碎和憤怒,很多作品裡都會看到支離破碎的娃娃軀體,在導覽手冊裡表示她曾經有一段不愉快的童年回憶,我想,也許「成為母親」這件事可能也讓她有一段對於身份轉換上的不適應。在孩童時期受到創傷的後果通常會很嚴重,這點在心理學上確實有所根據,在孩童時期若是受到性侵犯,在成長過成裡可能會有自卑、自閉、反社會、暴力的傾向,長大後暴力犯罪或是重蹈覆轍成為性犯罪者的可能性也相當高,同時受到性侵犯的孩童在成人後,對性會抱持罪惡感,同時無法對孩童及自己的兒女產生關愛。我看著這兩個廳的作品,覺得Niki真的很幸運,因為她以藝術創作的方式來治療自己,也同時也以這個方式向當時的社會表達她的抗議與憤怒,如果今天她的射擊藝術對象不是敷上石膏的物品,而是活人的話,她可能就會被形容成電影裡的美麗殺人魔,而不是今天的美女藝術家。謝天謝地,愛與藝術的力量真的很偉大。

當niki與第一任丈夫離婚,與Tinguely在一起後,除了藉由射擊藝術來治療自己後,兩個人之間的愛情與相知相惜,讓Niki的作品走向另一個圓融與美的境界。

從前面兩個展場裡的作品,到第三個展示廳裡的「娜娜」系列,其實作品給人的感覺差很多。前面有尖銳、束縛、恐懼和逃離,後面陳列作品的給我則是幽默、自信、圓融、明亮這類正面的感受。最後一個展示廳裡的作品,也就是「塔羅公園」裡的作品,「塔羅公園」位於義大利的Garavicchio是Niki以大阿爾克那中的二十二張牌為主題,依照牌面及意義所創造的公園,裡面有太陽、月亮、塔、魔術師…等雕塑作品,在展示廳裡的作品大多是當時她所繪製的草圖,像是月亮、審判、吊人、塔,只有惡魔是縮小版的雕塑。在語音導覽裡提到這尊惡魔雕塑裡被鐵鍊束縛的男女已經獲得釋放,但仔細看,惡魔腳下雖然已經沒有鐵鍊束縛這對男女,但他們還是被兩條紫色的繩索綁在惡魔的腳下。另外,很可惜的是這次展出的作品中,塔羅公園的草圖因為台灣的濕氣太重,所以只剩下塔羅公園的照片可以看,我問了一下展場的服務人員,他們表示因為濕氣太重了(台灣的冬春兩季就是下不停的雨),所以這幅草圖已經捲了起來,就算在下面放了三台除濕機也救不回來,只好收起來,等到這個星期展覽結束後,再一起運回尼斯修復,這真是非常非常的可惜,還好,在導覽手冊裡還看得到這幅石版畫的圖片。

Niki與Tinguely的作品並沒有在這次的展覽中同時出現,但可以看到他們的史特拉汶斯基噴泉的作品草圖,我覺得很感動,因為兩個人同時為藝術創作投入的心力,就在畫裡可以感受到。

展出的畫中,有兩幅讓人覺得很可愛,分別是「你喜歡我嗎?」和「我還蠻喜歡你的,傻瓜」這兩幅,非常的可愛且幽默,我看到一對情侶站在這兩幅畫前面,感覺很不錯啊!另一幅「健壯娜娜」的鮮艷配色讓我目不轉睛。Niki的作品顏色都非常鮮艷,她的配色方式和裡面的小骷髏頭元素,總會讓我想起墨西哥女畫家Frida Kahlo的繪畫,可是Frida的作品表達的是一種強烈的痛苦和悲傷,而Niki在後期所創作的作品是以強烈的顏色表達歡愉和自信,同樣是顏色強烈的藝術作品,但是所表達的情緒卻完全不同。

看完Niki的展覽大約是四點,憑著特展的門票還可以去看旁邊主館裡二、三、四樓的展覽,而歷史博物館裡四樓的日本漆藝展、常設展、刺繡展都很棒,特別是二樓的李霞的人物畫展,我看著畫家筆下的八仙和麻姑獻壽圖,看完這些展覽覺得很愉快,雖然只是用兩個小時走馬看花,但三樓的華夏文物展裡的唐卡、鎮墓獸、唐代的髮飾也讓我印象深刻。

同樣的,裡面也是不可以帶傘的,但這個措施做的很好,就是我們可以把傘放在櫃台的傘架,服務人員會在傘上貼一張小貼紙,而我們也會有一張同號碼的貼紙,只要離開時將這張貼紙交給服務人員,他們就會把貼同號貼紙的傘取回給主人。如此一來就不同擔心這把十六支骨架的大傘被人家順手帶走,還可以輕鬆的看展覽,這樣的服務真的很貼心。

台灣的民眾還是需要再教育一下,在看Niki的展覽時,還是有不少mp3鈴聲此起彼落的響起,也有人哇啦哇啦的在裡面講起電話,展場的服務人員可是會把你請到旁邊去的哦!

Niki的展覽在這個星期日結束,如果沒有機會到國外(除了尼斯、塔羅公園外,日本那須省也有她的博物館)去看她的作品,不妨趁這次展覽去看看吧!

留言

  1. 我上一次去歷史博物館看的展覽是西班牙玩具特展,沒想到已經是去年的事情,帶小水瓶去那次他非常沒有興趣,反而是我一直再回憶小時候,現在小朋友玩具太多反而不珍惜,我們小時候沒什麼玩具印象就很深刻。

    回覆刪除
  2. 往往擁有愈多的人容易失去更多。不論大人還是小孩。
    ↑從水瓶子家搬回來的comment。

    回覆刪除

發佈留言

請勿匿名留言,待審核後才會出現。

此網誌的熱門文章

為什麼我支持《數位中介服務法》草案

在經歷許多次反抗台灣政府所立的網路相關法案後,我其實沒想過除了《數位通傳法》草案外,我還會再支持另一部法律草案,雖然 《數位通傳法》草案還壓在某處,但如果有人讀過《數位通傳法》的草案,再讀這部《數位中介服務法》草案,就會知道這部草案的重要性,而且也可以顯示台灣網路使用者的成熟度,更重要的,這是我第一次看到引入國際網路治理多方利害關係人機制的法律草案,而且是用在正確的地方。 有興趣想知道我在讀法條時的筆記和當下的感想,可以看我這則  Tweet 。這篇不使用逐條讀法條的方式來寫,因為那會讓人昏昏欲睡,我也不去比對歐盟《數位服務法》,因為我在讀《數位服務法》草案時,該草案特別強調是加強歐盟 E-Commerce Directive  ,而不是取代它,而且更多著重在預防盜版、仿冒,保護消費者的法案。所以當有輿論提到參考自《數位服務法》的《數位中介服務法》草案限縮言論自由時,我其實是一頭問號的,但一直到今天我才有時間讀《數位中介服務法》草案,這篇文章出自於我的個人經驗和閱讀法案的心得,與擔任的職務無關。 如果最近注意一下網路的資訊,有幾件事該注意一下: 有許多人在社群平台,如Facebook或是其他網路看到一些廣告,而這些廣告可能是要你支持台灣農產品、台灣製的產品,結果你收到時,上面還寫著簡體字,通常這是所謂的一頁式廣告詐騙,而行政院的消費者保護會在 2019 年時就有新聞稿在警告「 一頁式廣告詐騙多 小心查證保障多 」,之後像公視或是其他單位都有相關的活動在提醒大家小心這類廣告。但目前這些廣告其實多數不易處理,因為不容易取證、保留證據,等到追查到時已經找不到對方了。 有不少親密照片與影片在情侶分手後,被報復性的上傳到情色網站或透過即時通訊傳到親友的帳號裡,或是被洩露個資,遭到公開的霸凌。 之前有一個專題:「 青春煉獄:網路獵騙性私密影像事件簿 」,光是讀完這個專題報導我就覺得受傷。 有人使用 Deep Fake 把台灣名人的臉部照片合成至色情影片再上傳至色情影片平台,今年 7 月才被判刑。 還有許多創作者藉由網路分享作品時,被人盜用,甚至有國外的使用者修改台灣人的作品去參與比賽還獲獎。 有一次打電話問某個部會,如果消費者在國外電子商務平台買東西,但資料被外洩怎麼辦?雖然政府願意協助,但衡量至國外打官司的時間和成本,就會讓人卻步。 有些行為在現實世界裡有法...

台灣成立個人資料保護委員會的重要性

我在2018年6月7日去聽 PChome 的詹宏志董事長的 演講 ,他在演講中提到過去PChome被 DDoS 攻擊的事件。當他知道公司網站受到攻擊時,他不知道該向誰通報,只好藉由他的人脈網來尋求協助,當然也取得協助,並在他的考量下,儘量降低對公司聲譽、消費者權利的風險。 台灣發生過的真實案例 當我聽到這個經驗後,心中一直有個疑問:「當大企業遇到 DDoS 時,有內部資安管理人員全力處理。但若中小企業遇到 DDoS 時,除多功能的資訊服務團隊外,又該如何應對?」  2007年的博客來網站因為金馬影展的售票資料庫因為人為疏失,造成大量個資外洩,但因為當時的《電腦處理個人資料保護法》(即現在的個資法)還不是很完善,所以對當時的博客來而言並未有很嚴重的懲罰。 之後隨著網路愈來愈普及,網站因遭受攻擊造成資料外洩的事情愈來愈多,從會員資料庫外洩到癱瘓公司系統甚至導致醫療系統或網站癱瘓。,大家也開始藉由網路媒體教學,當自己的資料外洩,或是私密影像被惡意傳播時,就會先去警局報警備案。 在台灣,因為各目的事業主管機關的權責範圍不同,在沒有成立數位發展部(數位部)前,網路商店發生資料外洩時,可能會先找經濟部、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NCC);在成立數位發展部後,就把所有責任給數位發展部。讓我很感慨的是2023年的 醫指付個資外洩事件 ,就看著衛福部、經濟部、數位部、金管會四個部會互踢皮球,都不認為自己是應該負責的目的事業主管機關,最後由金管會處理。 歐盟GDPR實施後對全球企業的影響 台灣的人權團體長久以來不斷倡議台灣需要獨立的個人資料保護機構,這件事我一直都沒忘,甚至是在討論 《數位中介服務法》 草案時,這部法的草案已經將個人資料保護機構應做的事已規劃至其中。可惜的是因為政治操作,這部法案就被遺忘了。 我在 2022 年開始蒐集全球個資保護與隱私保護的案件及觀察全球人工智慧、個人資料法規發展,我觀察到,台灣與收集的案例的最大不同處在於,與其他國家比較,台灣沒有獨立的個人資料保護單位,自然當其他國家在談資料跨境傳輸協議、人工智慧發展政策與規劃時,台灣沒有對等的單位可以參與討論,也許數位部同時身兼這樣的角色,但就不是前段所提到的「獨立」的權責機關。 歐盟的GDPR自 2018 年 5 月開始實施後,許多國家開始思考擁有資料保護及所有權的重要性而紛紛立法外,GDPR也對全球企業造成很...

2024年的閱讀報告,還有電子閱讀器心得

與往年一樣,在年底或年初分享自己過往一年的閱讀記錄。較以往不同的地方在於,閱讀的媒介變多了。以往我把 Google Playbook定位在讀工作上的報告PDF,所以打開它的機會只有在讀報告的時候,但今年在平板上用 Google Playbook 上閱讀完 《巴別塔學院》 後,決定之後都使用電子閱讀器讀電子書。 目前所有的電子書閱讀器 除工作用的平板電腦被我拿來閱讀小說外,我原本就有一台MooInk、Kindle,今年多採購一台 Kobo 的Libra Colour,希望開啟彩色電子書的開始。買Kobo的電子閱讀器還有另一個原因,Kobo平台上可以購買英文電子書,有時我希望在車程上讀英文書或讀中文書時,不希望身上有太多電子產品,Kobo是一個很好的選擇。所以我在 Kobo 上的第一本英文書是 《WEB 3》 。 所以這些工具的定位是: mooInk:單色,閱讀中文電子書。 Kobo Libra Colour:彩色,閱讀中英文電子書。 平板:用 Google Playbook 閱讀中英文PDF、電子書、電子雜誌,同時有 Readmoo與 Kobo APP。 Kindle:單色,英文電子書,目前已無法使用,但這是當時主管送給大家的禮物,每個人都有一台,開啟我英文電子書的使用經驗,也讓我在去Vanuatu的路上有書可讀。這台對我具紀念意義,所以留著。 但我現在沒有出國開會的機會,也很少去港澳,所以多在通勤時、剪髮時、休息時閱讀電子書。 在使用心得上,每次讀完平板都非常累,PDF的限制也無法在上面做太多記錄,電子書則受限於DRM,所以就算有劃線,也只留下空白。 Kobo的軟體整合做得最好,也可以購買中英文書籍,外出時也不用帶太多機器,如果有 Pocket 的帳號,還可以把網路上的文章存入Pocket,再用Kobo慢慢閱讀。Kobo同時也可以連結 Google Drive、Dropbox,讓使用者閱讀PDF文件,但我自己的感受是不佳,尤其是英文PDF的效果真的不好。另外,我很難把Kobo上的畫線分享出來,只能在自己的閱讀器上瀏覽,相較之下,mooInk 的分享機制做得很不錯。 在經過最近一次更新後,mooInk 的網路連線功能好很多,不像以前在休眠後就得重開機連網路。我現在還是會在 Readmoo 上買書,因為它的閱讀獎勵機制對喜歡閱讀的我是有吸引力的,只要點數足夠,就可以再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