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至主要內容

關於花精的FAQ(3)--學習篇

巴哈中心的課程介紹網頁Logo這一個部份是針對學習如何使用花精常見的FAQ,上圖是擷取自巴哈中心的課程介紹網頁,這個圖示就是巴哈中心的Logo。

  • 我只想調配自己使用的花精,但對於花精不是很了解,要讀哪些書籍?

    有一本是必備的「The Bach Flower Remedies Step by Step」,作者是Judy Ramsell Howard,她還有很多關於花精學習的著作,然而這本是最基本的,讀完這本書可以了解Dr. Bach的理念、三十八種花精的原理及針對的情況,中文版由中永公司獨家翻譯,如果懶得讀英文,可以買中文的來讀,但請相信我,裡面的字不會太困難。另一本必備的則是「The Bach Remedies Workbook」,可以依照裡面的習題及規劃來學習花精,裡面有許多練習可以協助我們認識更多花精,這兩本書也是BIEP裡Level 1的必備教科書。

    1. The Bach Flower Remedies Step by Step
      Amazon
      博客來
    2. The Bach Remedies Workbook
      Amazon博客來

  • 除了以上兩本教科書,還有哪些書籍可以參考?

    除了以上的兩本書籍,我還推薦另外兩本書籍,其實也是依照巴哈中心的推薦書單所購買的:

    1. Illustrated Handbook Of The Bach Flower Remedies: An Authoritative Guide to Natural Healing with Flower Essences
    2. 這本書其實是將三十八種花精做非常詳細的介紹,每種花精在解說過後都會有兩至三個案例,這些案例都是自巴哈中心的News Paper中整理出來的案例,非常有助於學習進一步了解這三十八種花精,書裡還有插畫的三十八種花精圖片。

    3. The Bach Flower Remedies: Including Heal Thyself, the Twelve Healers, the Bach RemediesRepertory
    4. 這本書結合了三本書的內容:Heal Thyself、The Twelve Healers、The Bach Remedies Repertory,可以更多Dr. Bach在研究這三十八種花精時的想法,以及詳細的分類。

    5. Bach Flower Remedies for Women

      針對女性所寫的花精使用書籍,這本書我最近才購買,目前還沒到手上,還有針對男性、小孩及寵物所寫的使用書籍,都可以參考看看。

  • 只有英文可以讀嗎?會不會太崇洋媚外?

    巴哈中心所推薦的書籍:網頁清單,可以傳真訂購。

    基本上關於巴哈花精的書籍非常多,英國巴哈基金會有推薦相關的出版品,所以英文書籍較多,畢竟這在國外行之有年。國內廠商將幾本書翻譯成中文出版,但在紙質及印刷上,猜測是自費出版的書籍,在排版及內容上,個人比較不滿意,不是看不起自費出版(自費出版表示有一定的資本)也不是看不起中文翻譯書或是崇洋,只是這些翻譯書在價格上不輸原文書籍(甚至更貴),但品質上也沒有比較好的情況下(單就個人喜好),所以我會建議如果能讀英文就讀英文,同時可以了解其原意,真的不想花太多心力,也不介意印刷品質(反光傷眼)的話就讀中文吧!如果語言能力很好,應該也有翻譯成其他語言的版本。另外坊間也有一些關於花精的中文書籍,在閱讀後都有種怪力亂神的感覺,還覺得作者頭頂在發光,所以也不推薦。

  • 學習花精需要買齊三十八種和急救花精嗎?

    不需要。但急救花精是可以隨時準備在身邊以備不時之需,當你遇到意外的驚嚇時,可以立即滴四滴在嘴中或是以塗抹的方式使用。

  • 如果我想成為合格的花精治療師,該如何去準備?

    英國的巴哈中心其實有開放學習課程培訓花精治療師,經過認證及註冊的治療師被稱為BFRP,是巴哈中心完整訓練的花精治療師。整個認證課程分為三個階段:

    1. Level 1:目前Level 1的課程是可以透過遠距教學(Bach International Education Programme)的方式來學習,在台灣,我們很幸運的是已經有授權的華語遠距教學,所以我們可以很方便的在台灣學習整個Level 1的課程。華文遠距學習計畫介紹網頁
    2. Level 2:在通過Level 1的課程後,需要到英國維農山(Mount Vernon)學習Level 2的課程,這個課程可以讓我們更了解三十八種花精,及學習如何為其他人調配及使用花精,整個課程的學習日數約兩日。(以上訊息擷取及翻譯自英國巴哈中心Level 2課程網頁
    3. Level 3:在通過Level 1和Level 2的課程後,需要到英國維農山學習Level 3的課程,會有人教學,與其他的學員互動。Level 3的學習期間約半年,分三個部份包括了平時的作業、考試及論文的撰寫,在通過這些考試及論文後,還需要遵守基金會的執業條款(Code of Practice)才會被中心認可並登錄在網頁上。(以上訊息擷取及翻譯自英國巴哈中心Level 3課程說明網頁
    整個課程約兩年結束。

隨選歷史閱讀:
Powered by Stuff-a-Blog
Tags: ,

留言

此網誌的熱門文章

為什麼我支持《數位中介服務法》草案

在經歷許多次反抗台灣政府所立的網路相關法案後,我其實沒想過除了《數位通傳法》草案外,我還會再支持另一部法律草案,雖然 《數位通傳法》草案還壓在某處,但如果有人讀過《數位通傳法》的草案,再讀這部《數位中介服務法》草案,就會知道這部草案的重要性,而且也可以顯示台灣網路使用者的成熟度,更重要的,這是我第一次看到引入國際網路治理多方利害關係人機制的法律草案,而且是用在正確的地方。 有興趣想知道我在讀法條時的筆記和當下的感想,可以看我這則  Tweet 。這篇不使用逐條讀法條的方式來寫,因為那會讓人昏昏欲睡,我也不去比對歐盟《數位服務法》,因為我在讀《數位服務法》草案時,該草案特別強調是加強歐盟 E-Commerce Directive  ,而不是取代它,而且更多著重在預防盜版、仿冒,保護消費者的法案。所以當有輿論提到參考自《數位服務法》的《數位中介服務法》草案限縮言論自由時,我其實是一頭問號的,但一直到今天我才有時間讀《數位中介服務法》草案,這篇文章出自於我的個人經驗和閱讀法案的心得,與擔任的職務無關。 如果最近注意一下網路的資訊,有幾件事該注意一下: 有許多人在社群平台,如Facebook或是其他網路看到一些廣告,而這些廣告可能是要你支持台灣農產品、台灣製的產品,結果你收到時,上面還寫著簡體字,通常這是所謂的一頁式廣告詐騙,而行政院的消費者保護會在 2019 年時就有新聞稿在警告「 一頁式廣告詐騙多 小心查證保障多 」,之後像公視或是其他單位都有相關的活動在提醒大家小心這類廣告。但目前這些廣告其實多數不易處理,因為不容易取證、保留證據,等到追查到時已經找不到對方了。 有不少親密照片與影片在情侶分手後,被報復性的上傳到情色網站或透過即時通訊傳到親友的帳號裡,或是被洩露個資,遭到公開的霸凌。 之前有一個專題:「 青春煉獄:網路獵騙性私密影像事件簿 」,光是讀完這個專題報導我就覺得受傷。 有人使用 Deep Fake 把台灣名人的臉部照片合成至色情影片再上傳至色情影片平台,今年 7 月才被判刑。 還有許多創作者藉由網路分享作品時,被人盜用,甚至有國外的使用者修改台灣人的作品去參與比賽還獲獎。 有一次打電話問某個部會,如果消費者在國外電子商務平台買東西,但資料被外洩怎麼辦?雖然政府願意協助,但衡量至國外打官司的時間和成本,就會讓人卻步。 有些行為在現實世界裡有法...

台灣成立個人資料保護委員會的重要性

我在2018年6月7日去聽 PChome 的詹宏志董事長的 演講 ,他在演講中提到過去PChome被 DDoS 攻擊的事件。當他知道公司網站受到攻擊時,他不知道該向誰通報,只好藉由他的人脈網來尋求協助,當然也取得協助,並在他的考量下,儘量降低對公司聲譽、消費者權利的風險。 台灣發生過的真實案例 當我聽到這個經驗後,心中一直有個疑問:「當大企業遇到 DDoS 時,有內部資安管理人員全力處理。但若中小企業遇到 DDoS 時,除多功能的資訊服務團隊外,又該如何應對?」  2007年的博客來網站因為金馬影展的售票資料庫因為人為疏失,造成大量個資外洩,但因為當時的《電腦處理個人資料保護法》(即現在的個資法)還不是很完善,所以對當時的博客來而言並未有很嚴重的懲罰。 之後隨著網路愈來愈普及,網站因遭受攻擊造成資料外洩的事情愈來愈多,從會員資料庫外洩到癱瘓公司系統甚至導致醫療系統或網站癱瘓。,大家也開始藉由網路媒體教學,當自己的資料外洩,或是私密影像被惡意傳播時,就會先去警局報警備案。 在台灣,因為各目的事業主管機關的權責範圍不同,在沒有成立數位發展部(數位部)前,網路商店發生資料外洩時,可能會先找經濟部、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NCC);在成立數位發展部後,就把所有責任給數位發展部。讓我很感慨的是2023年的 醫指付個資外洩事件 ,就看著衛福部、經濟部、數位部、金管會四個部會互踢皮球,都不認為自己是應該負責的目的事業主管機關,最後由金管會處理。 歐盟GDPR實施後對全球企業的影響 台灣的人權團體長久以來不斷倡議台灣需要獨立的個人資料保護機構,這件事我一直都沒忘,甚至是在討論 《數位中介服務法》 草案時,這部法的草案已經將個人資料保護機構應做的事已規劃至其中。可惜的是因為政治操作,這部法案就被遺忘了。 我在 2022 年開始蒐集全球個資保護與隱私保護的案件及觀察全球人工智慧、個人資料法規發展,我觀察到,台灣與收集的案例的最大不同處在於,與其他國家比較,台灣沒有獨立的個人資料保護單位,自然當其他國家在談資料跨境傳輸協議、人工智慧發展政策與規劃時,台灣沒有對等的單位可以參與討論,也許數位部同時身兼這樣的角色,但就不是前段所提到的「獨立」的權責機關。 歐盟的GDPR自 2018 年 5 月開始實施後,許多國家開始思考擁有資料保護及所有權的重要性而紛紛立法外,GDPR也對全球企業造成很...

2024年的閱讀報告,還有電子閱讀器心得

與往年一樣,在年底或年初分享自己過往一年的閱讀記錄。較以往不同的地方在於,閱讀的媒介變多了。以往我把 Google Playbook定位在讀工作上的報告PDF,所以打開它的機會只有在讀報告的時候,但今年在平板上用 Google Playbook 上閱讀完 《巴別塔學院》 後,決定之後都使用電子閱讀器讀電子書。 目前所有的電子書閱讀器 除工作用的平板電腦被我拿來閱讀小說外,我原本就有一台MooInk、Kindle,今年多採購一台 Kobo 的Libra Colour,希望開啟彩色電子書的開始。買Kobo的電子閱讀器還有另一個原因,Kobo平台上可以購買英文電子書,有時我希望在車程上讀英文書或讀中文書時,不希望身上有太多電子產品,Kobo是一個很好的選擇。所以我在 Kobo 上的第一本英文書是 《WEB 3》 。 所以這些工具的定位是: mooInk:單色,閱讀中文電子書。 Kobo Libra Colour:彩色,閱讀中英文電子書。 平板:用 Google Playbook 閱讀中英文PDF、電子書、電子雜誌,同時有 Readmoo與 Kobo APP。 Kindle:單色,英文電子書,目前已無法使用,但這是當時主管送給大家的禮物,每個人都有一台,開啟我英文電子書的使用經驗,也讓我在去Vanuatu的路上有書可讀。這台對我具紀念意義,所以留著。 但我現在沒有出國開會的機會,也很少去港澳,所以多在通勤時、剪髮時、休息時閱讀電子書。 在使用心得上,每次讀完平板都非常累,PDF的限制也無法在上面做太多記錄,電子書則受限於DRM,所以就算有劃線,也只留下空白。 Kobo的軟體整合做得最好,也可以購買中英文書籍,外出時也不用帶太多機器,如果有 Pocket 的帳號,還可以把網路上的文章存入Pocket,再用Kobo慢慢閱讀。Kobo同時也可以連結 Google Drive、Dropbox,讓使用者閱讀PDF文件,但我自己的感受是不佳,尤其是英文PDF的效果真的不好。另外,我很難把Kobo上的畫線分享出來,只能在自己的閱讀器上瀏覽,相較之下,mooInk 的分享機制做得很不錯。 在經過最近一次更新後,mooInk 的網路連線功能好很多,不像以前在休眠後就得重開機連網路。我現在還是會在 Readmoo 上買書,因為它的閱讀獎勵機制對喜歡閱讀的我是有吸引力的,只要點數足夠,就可以再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