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至主要內容

書愈難賣,行銷活動要愈注意細節、日期和備案

夜晚街景

現在的出版社很辛苦,書不好賣是真的,紙價上漲,後來部份出版社退出某個經銷店減少了銷售點,又要顧及讀者的閱讀品質加上希望以提高吸引力紛紛做出節錄的試讀本贈送讀者閱讀,之前的《偷書賊》、《失物之書》都是在讀了試讀本之後覺得內容很不錯便下了訂單。

也許是這樣的動作吸引了大量的訂單,許多出版社便做了節錄的試讀本,不管是電子當的Flash版、PDF版,或是紙本的試讀版,更聰明的是結合所謂的部落格行銷。之前的書籍行銷結合部落格是在書本發行前請有興趣的網路使用者在部落格上放個貼紙連結以提高page rank增加曝光率,或是像《偷書賊》、《失物之書》請讀者在閱讀後分享心得及連結、引用。書籍是很美妙的,一本好書,沒有時空的限制,只要是經典,不需要特別行銷手法,什麼時候都會有銷售量。但站在出版社成本與獲利的想法,除了前面那一波讀者外,也需要持續的行銷活動以吸引更多未讀過這本書的人來閱讀,也就是下邊那張圖的D、E兩區。

其實這類的行銷活動,我不知道是出版社自己負責還是外包給外面的人去負責?因為曾經接到一通電話,說是要將某本書的行銷活動委外,但在我看過那本書的內容前五頁,因為與個人的道德觀差異太多,那是很有挑戰性的企劃,但我怕在死後原要下十八層地獄又因為那本書的關係會被打入二十八層地獄,剛好那陣子也忙所以拒絕了。

現在的行銷活動成本又更高了,要先印整本的試讀本給部份讀者,再請讀者在個人網站裡放心得做連結至自家網站,雖然提高成本,但實際回饋給讀者的部份並不多,大概就是一本試讀本吧!

我參加一些活動沒有再收取什麼行銷費用,多半是參加好玩的,也覺得有書可讀是件很棒的事,會覺得出版社也很辛苦,要寄要送要挑選讀者,對編輯或行銷企劃來說是一個負擔,只是這一次,我參加的這個活動就頗不爽了:

  1. 8/13:我收到出版社的來信表示錄取試讀活動,隨信附上貼紙一枚,希望能幫忙放在網站上。我冒著被博客來取消策略聯盟的風險掛上去。這個活動內容原訂是在8/26前完成publish感想及貼貼紙後,會選出5名讀者可獲獎勵金1000元及1000元等值的大塊文化圖書(可自由選書)。
  2. 8/16:沒收到書,寫信去問沒下文。
  3. 8/17:收到書了,原來是透過民間郵政傳遞,畢竟不是官方組織,難免會有誤。但每次宅急便都準時送達,看來民間郵政要好好檢討。
  4. 8/18~20:這中間我都在閱讀,也發現好像很多人因為颱風的關係沒收到試讀本。
  5. 8/21:下午接到電話問我有沒有收到書?晚上收到來信,問候並提醒讀者在寫完心得後要主動回信告訴大塊。因為心裡有壓力所以忍著肚子痛趕快寫一寫放到網站上並回覆。
  6. 8/22:收到回信表示在deadline前完成即可。晚上,又收到來信表示因為颱風天許多讀者沒收到書,所以截止日從原本的8/26延長到8/31,第一階段名單於9/7公佈。後來我把那篇文章隱藏起來,在twitter上發牢騷,還被偉展罵阿呆。
  7. 8/23:收到通知,並表示因延期及配合中時電子報平台作業時間,再另行活動預告。
  8. 8/24:那篇心得重新修改後再publish,之後擷取部份相關文字到anobii上去,看到anobii關於《秘密之書》的心得,都被加上「欲詳全文請至…」坐在電腦前自己一個人發笑。
  9. 8/28:看到大塊活動網頁的公告,第一階段的徵文活動已變更:
    為閱讀《秘密晚餐》後,在中時藝文村秘密晚餐徵文活動平台寫下您的感想(字數不限)。徵文時間為8月22日至9月15日。由大塊文化自所有留言中,選出20位入圍者,每人可以獲得《秘密晚餐》獨家音樂CD一片,並可角逐第二階段萬元獎金的寶座。
    活動內容改了啊?怎麼都不知道,再去官方活動網站去看,咦?整個活動內容好像有變,然後,我好像不需要為了這樣的獎品再把自己的資料「賣」給中時吧?

感覺差很多咧!我也不見得一定要拿1000元獎金和1000元購書金,活動變更內容也沒告知(不見得要打電話給我)但也沒收到通知信,怎麼說呢!整個fu(我不太喜歡這個字)就是給它很差,有總被占盡便宜的感覺,你只拿一本書給我,個人資料還要被賣兩次。

這也提醒我,下次如果有機會再接協助行銷書本的案子,不要犯同樣的錯誤。我真是壞人。

這次木馬文化另一本書我也參加試讀了,人家直接了當的就說了他們有權利拿作品去作行銷用途,好吧!所以我在信中也說了,那可以請你連回來嗎?


8/31:收到來信表示活動將要結束,大塊的工作人員會代貼至中時平台不用再註冊一次。真辛苦,loading又加重啦!

隨選歷史閱讀:
Powered by Stuff-a-Blog

留言

  1. 聽起來真的是一個很不好的行銷活動,在活動公告前沒有規劃完成,而又隨便更改內容,這樣讓人覺得蠻不舒服的。

    回覆刪除
  2. 親愛的宣宣,
    我發現這中間可能是大誤解,唉~
    真搞不清楚這個活動是怎麼規劃的。昨晚收到了得獎名單,裡面提供的獎品是當初的內容,也就是1000元獎金 OR 1000元購書金。
    所以完全搞不懂他們這個活動是分開還是什麼?也許是我懶得思考誤解了他們行銷企劃要表達的東西,可是說真的,我還寧可簡單一點。

    回覆刪除

發佈留言

請勿匿名留言,待審核後才會出現。

此網誌的熱門文章

為什麼我支持《數位中介服務法》草案

在經歷許多次反抗台灣政府所立的網路相關法案後,我其實沒想過除了《數位通傳法》草案外,我還會再支持另一部法律草案,雖然 《數位通傳法》草案還壓在某處,但如果有人讀過《數位通傳法》的草案,再讀這部《數位中介服務法》草案,就會知道這部草案的重要性,而且也可以顯示台灣網路使用者的成熟度,更重要的,這是我第一次看到引入國際網路治理多方利害關係人機制的法律草案,而且是用在正確的地方。 有興趣想知道我在讀法條時的筆記和當下的感想,可以看我這則  Tweet 。這篇不使用逐條讀法條的方式來寫,因為那會讓人昏昏欲睡,我也不去比對歐盟《數位服務法》,因為我在讀《數位服務法》草案時,該草案特別強調是加強歐盟 E-Commerce Directive  ,而不是取代它,而且更多著重在預防盜版、仿冒,保護消費者的法案。所以當有輿論提到參考自《數位服務法》的《數位中介服務法》草案限縮言論自由時,我其實是一頭問號的,但一直到今天我才有時間讀《數位中介服務法》草案,這篇文章出自於我的個人經驗和閱讀法案的心得,與擔任的職務無關。 如果最近注意一下網路的資訊,有幾件事該注意一下: 有許多人在社群平台,如Facebook或是其他網路看到一些廣告,而這些廣告可能是要你支持台灣農產品、台灣製的產品,結果你收到時,上面還寫著簡體字,通常這是所謂的一頁式廣告詐騙,而行政院的消費者保護會在 2019 年時就有新聞稿在警告「 一頁式廣告詐騙多 小心查證保障多 」,之後像公視或是其他單位都有相關的活動在提醒大家小心這類廣告。但目前這些廣告其實多數不易處理,因為不容易取證、保留證據,等到追查到時已經找不到對方了。 有不少親密照片與影片在情侶分手後,被報復性的上傳到情色網站或透過即時通訊傳到親友的帳號裡,或是被洩露個資,遭到公開的霸凌。 之前有一個專題:「 青春煉獄:網路獵騙性私密影像事件簿 」,光是讀完這個專題報導我就覺得受傷。 有人使用 Deep Fake 把台灣名人的臉部照片合成至色情影片再上傳至色情影片平台,今年 7 月才被判刑。 還有許多創作者藉由網路分享作品時,被人盜用,甚至有國外的使用者修改台灣人的作品去參與比賽還獲獎。 有一次打電話問某個部會,如果消費者在國外電子商務平台買東西,但資料被外洩怎麼辦?雖然政府願意協助,但衡量至國外打官司的時間和成本,就會讓人卻步。 有些行為在現實世界裡有法...

2024年的閱讀報告,還有電子閱讀器心得

與往年一樣,在年底或年初分享自己過往一年的閱讀記錄。較以往不同的地方在於,閱讀的媒介變多了。以往我把 Google Playbook定位在讀工作上的報告PDF,所以打開它的機會只有在讀報告的時候,但今年在平板上用 Google Playbook 上閱讀完 《巴別塔學院》 後,決定之後都使用電子閱讀器讀電子書。 目前所有的電子書閱讀器 除工作用的平板電腦被我拿來閱讀小說外,我原本就有一台MooInk、Kindle,今年多採購一台 Kobo 的Libra Colour,希望開啟彩色電子書的開始。買Kobo的電子閱讀器還有另一個原因,Kobo平台上可以購買英文電子書,有時我希望在車程上讀英文書或讀中文書時,不希望身上有太多電子產品,Kobo是一個很好的選擇。所以我在 Kobo 上的第一本英文書是 《WEB 3》 。 所以這些工具的定位是: mooInk:單色,閱讀中文電子書。 Kobo Libra Colour:彩色,閱讀中英文電子書。 平板:用 Google Playbook 閱讀中英文PDF、電子書、電子雜誌,同時有 Readmoo與 Kobo APP。 Kindle:單色,英文電子書,目前已無法使用,但這是當時主管送給大家的禮物,每個人都有一台,開啟我英文電子書的使用經驗,也讓我在去Vanuatu的路上有書可讀。這台對我具紀念意義,所以留著。 但我現在沒有出國開會的機會,也很少去港澳,所以多在通勤時、剪髮時、休息時閱讀電子書。 在使用心得上,每次讀完平板都非常累,PDF的限制也無法在上面做太多記錄,電子書則受限於DRM,所以就算有劃線,也只留下空白。 Kobo的軟體整合做得最好,也可以購買中英文書籍,外出時也不用帶太多機器,如果有 Pocket 的帳號,還可以把網路上的文章存入Pocket,再用Kobo慢慢閱讀。Kobo同時也可以連結 Google Drive、Dropbox,讓使用者閱讀PDF文件,但我自己的感受是不佳,尤其是英文PDF的效果真的不好。另外,我很難把Kobo上的畫線分享出來,只能在自己的閱讀器上瀏覽,相較之下,mooInk 的分享機制做得很不錯。 在經過最近一次更新後,mooInk 的網路連線功能好很多,不像以前在休眠後就得重開機連網路。我現在還是會在 Readmoo 上買書,因為它的閱讀獎勵機制對喜歡閱讀的我是有吸引力的,只要點數足夠,就可以再兌...

To Regulate or Not to Regulate? About AI technology

I borrowed the title of the forum this afternoon . Actually, I attended two webinars about AI today.  One forum focused on the debate about regulating AI development in Taiwan. The discussion was fruitful, as the panellists shared their experiences and knowledge about different AI regulations across various countries. Besides Taiwan, they discussed the European Union, the US, Korea, and China. Korea, for instance, published their "Act on the Development of Artificial Intelligence and Establishment of Trust" (AI Basic Act) at the end of 2024. However, before this, the Korean government had already established good data governance through three essential acts: the Personal Information Protection Act, the Network Promotion Act, and the Credit Information Act. These laws, along with their MyData applications, built a strong foundation for strategies like the Data Dam, a centralized platform for securely collecting, storing, and processing large-scale data, which supports AI deve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