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是最近剛認識的大胖貓,為了和牠玩,我改變出門的路線。不同於其他流浪貓,牠一點也不怕人,還會主動向人撒嬌。
昨天出門時,牠坐在車頂上,看到我手上的相機以為是食物,一直朝我喵喵叫,還跳下車頂在我腳邊磨蹭,用牠龐大的身軀擋住我的腳不讓我前進。牠的叫聲很溫柔,和身形不成對比,柔柔的在我腳邊叫著,有一次我們經過,牠去向偉展撒嬌,整隻貓趴在偉展的大腿上。別看牠身體這麼龐大,牠還是十分靈活的在屋頂和車頂上跳躍-發出很大的聲響。
那次和我們撒嬌一陣子後,還陪我們走了一小段路,有天晚上我出門時看到牠走向我們家的巷子來,不管我穿什麼衣服,臉上畫成什麼鬼樣子,牠都認得我。
昨晚出門時又遇到牠,剛好手邊帶著相機,牠發現那不是吃的食物後,怎麼都不肯看鏡頭,跑來跑去的,但牠也不會主動抓相機或抓我的手,就只是不理我而已。
那條巷子裡的其中一棟公寓,似乎有住戶在餵這附近的流浪貓,時間一到,牠們就會聚集過來。我看過牠們一起吃晚餐的情況,那時還沒看到這隻大胖貓,又或是還沒變得這麼胖。至於牠是公貓還是母貓,這我從沒弄清楚過,也許是隻懷孕的母貓?但孕期也太久了些。
接下來,就是我想請各位幫我投個票。右邊的三個選項,為期六天。
我已經厭倦了那些講都不講就轉貼整篇文章的人,也厭倦那些匿名留言的諷刺和攻擊。我看了深夜重播的某個節目,看了三分鐘後轉台,然後被告知那個節目其實是燒錢燒出來的。於是我開始在想,寫部落格這件事到底意義是什麼?何必自以為是的傳達所謂的快樂或好的事物?
如果是要傳達好的事情,到底好
的定義是什麼?寫給別人抄?只因為看了免費電影就要讓人家高興怎麼轉貼就怎麼轉貼?拿人手短就要說人家好話?這到底是對社會好還是對誰好?
為什麼我要去承擔那些負面的聲音和感受?如果我要寫給自己爽,那我拿張紙寫一寫撕掉就好,何必在這裡曝露生活裡的點點滴滴?
其實要公開還是關閉,我自己是可以決定的,多半也是好奇。昨晚,偉展說:「乾脆關掉好了,不然就幾個人自己看就好了,妳也不會有那些討厭的留言。」
以下是碎碎念:
我拿著相機在壹陸壹前拍照,我說:「那些選舉旗旘真是醜死了。」(做的不好看,插的也難看)
大哥:「路上醜八怪那麼多,怎麼辦?妳何必看醜的?看漂亮的就好了。」然後聊到鄉下,我說真想住到鄉下去,住到鄉下去,其實沒有什麼物慾,沒有物慾就沒有煩惱。
他說:「住在鄉下要打扮給誰看?穿名牌衣服給誰看?人家還把你當阿花咧!知識愈多,物慾就愈高。」
我:「人類一思考,上帝就發笑。」(辭窮,偷米蘭昆德拉的句子來用)
客人來了,我也離開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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