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至主要內容

美好的一日(2)-小小書房

小小書房

  • 活動:小小書房國際書展
  • 日期:02/13至02/18
  • 地址:台北縣永和市竹林路179巷20號
  • 網址:小小書房部落格
離開101的地下美食街已經四點半了,我想起之前收到小小書房的電子報,他們也在辦國際書展,因為晚上和偉展約好一起吃晚餐,所以我們就去小小書房,不過,我烏龍的帶著優狗坐錯車,只好在吳興街下車再轉板橋基隆的公車到福和國中下車後再走到竹林路上的小小。走到小小,店裡有沙貓和幾個客人,很安靜,但櫃台後方放了很多的書正準備貼上標籤。 優狗來永和很多次,之前也去過幾次壹陸壹,但卻是第一次到小小。我們也沒看什麼書就進了小小咖啡找位子休息。

其實,現在買書也不用去書展撿便宜,書局和出版商多設有線上書局可以直接買,如果想要找個地方安靜的享受文字的樂趣,有一些大型連鎖書局也是可以去逛逛。在去國際書展前,我到誠品信義店等優狗,在三樓讀了《追風箏的孩子》的作者Khaled Hosseini的新書英文版《A Thousand Splendid Suns(中譯:燦爛千陽)》和幾頁中文版的《中性》。前幾天讀完《追風箏的孩子》時紅了眼眶,才讀幾頁英文的《A Thousand Splendid Suns》就決定會買這本書的中文版,這樣全家都能一起看。我猜,Khaled Hosseini可能會成為今年我最喜歡的作家,而《聖路易之橋》似乎一點進度也沒有。

不過,我又有一種想法出現:為什麼這些好看的書一本比一本厚呢?突然可以理解漫畫可以賣很好的原因。但我沒在大塊的大辣攤位中看到《追憶似水年華》漫畫第四集中文版的出現,也沒問他們到底會不會出版。

在小小咖啡裡,我們繼續聊天,算塔羅牌。小小離優狗家太遠了,陪她坐公車時,她說:「來中永和真是件麻煩的事,得先繞到台北市再搭車過來,也沒有直達的公車可以坐。仔細想想,也是,從永和到台北很方便,但從台北縣其他地方到永和,除中和之外,要是不開車還真麻煩。

在小小等偉展時,她們正在整理一批香港來的筆記書,相當有趣,也很有特色。與其去逛充斥著大聲公叫賣此起彼落的世貿國際書展,看各出版社們把沒人要讀的書、過期雜誌大清倉,還不如找一間安靜的書局來看書。小小書展特別處在於已先幫讀者過濾掉一些雜七雜八的書,而平時書店裡的書籍也多與人文、藝術、心理、性別為主,還有一區童書及繪本區,以及乾淨的洗手間,店內有好聽的音樂,逛累了還有小小咖啡可以休息。何必去擠國際書展?當然若是去看主題館和參加講座活動的話,就另當別論。在書展中還可以見到提行李箱去的消費者,不曉得有多少人是滿載而歸?我只能說,如果不是拒絕的話,兩隻手和包包裡一定塞滿了看都不看的宣傳單。

隨選歷史閱讀:

Powered by Stuff-a-Blog

留言

  1. 我那天回去也很烏龍,我在車上,一直沒看到有關"捷運站"的跑馬燈字樣,於是我一直沒下車。

    雖然我有看到頂溪國小,有看到永安市場,但我還是覺得我要看到"捷運站"字樣才要下車,於是,我就聽著隨身聽,很悠哉的看街景,反正我也不急著回家。一直到車上只剩我和另一名女乘客,我原本想跟著她下車,到時再看有什麼公車站牌可以轉車,但後來我還是開口問了司機:請問,接下來還有到捷運站嗎?

    司機問我要到哪裡,我回答:捷運站都可以。

    司機說再來是七張,但還要再二十分鐘吧,我沒差,於是我又回座位上聽著隨身聽、看街景。看到七張時站到司機旁,司機說還要再一站,後來在路口轉彎讓我下車也很好心的提醒我要過街再走一小段路才是捷運站。

    於是我一天的行程便是:樹林-板橋-台北-中永和-新店-台北-樹林。

    回覆刪除
  2. 這是我的錯,看妳急急忙忙的衝上車,也許妳發現我要告訴妳什麼。我要跟妳說的是,過了中正橋,看到麗嬰房後就要下車。不過看到妳坐在窗邊,應該會看到捷運站,因為頂溪站的兩個入口,一個在中正橋頭前,另一個在誠品書局那,有一段距離,過第一個入口還有下一個。

    過了永安就到新店了,真是太對不起妳了,讓妳繞這麼遠,還好有一個好心的司機。

    真是太對不起妳了。

    回覆刪除

發佈留言

請勿匿名留言,待審核後才會出現。

此網誌的熱門文章

為什麼我支持《數位中介服務法》草案

在經歷許多次反抗台灣政府所立的網路相關法案後,我其實沒想過除了《數位通傳法》草案外,我還會再支持另一部法律草案,雖然 《數位通傳法》草案還壓在某處,但如果有人讀過《數位通傳法》的草案,再讀這部《數位中介服務法》草案,就會知道這部草案的重要性,而且也可以顯示台灣網路使用者的成熟度,更重要的,這是我第一次看到引入國際網路治理多方利害關係人機制的法律草案,而且是用在正確的地方。 有興趣想知道我在讀法條時的筆記和當下的感想,可以看我這則  Tweet 。這篇不使用逐條讀法條的方式來寫,因為那會讓人昏昏欲睡,我也不去比對歐盟《數位服務法》,因為我在讀《數位服務法》草案時,該草案特別強調是加強歐盟 E-Commerce Directive  ,而不是取代它,而且更多著重在預防盜版、仿冒,保護消費者的法案。所以當有輿論提到參考自《數位服務法》的《數位中介服務法》草案限縮言論自由時,我其實是一頭問號的,但一直到今天我才有時間讀《數位中介服務法》草案,這篇文章出自於我的個人經驗和閱讀法案的心得,與擔任的職務無關。 如果最近注意一下網路的資訊,有幾件事該注意一下: 有許多人在社群平台,如Facebook或是其他網路看到一些廣告,而這些廣告可能是要你支持台灣農產品、台灣製的產品,結果你收到時,上面還寫著簡體字,通常這是所謂的一頁式廣告詐騙,而行政院的消費者保護會在 2019 年時就有新聞稿在警告「 一頁式廣告詐騙多 小心查證保障多 」,之後像公視或是其他單位都有相關的活動在提醒大家小心這類廣告。但目前這些廣告其實多數不易處理,因為不容易取證、保留證據,等到追查到時已經找不到對方了。 有不少親密照片與影片在情侶分手後,被報復性的上傳到情色網站或透過即時通訊傳到親友的帳號裡,或是被洩露個資,遭到公開的霸凌。 之前有一個專題:「 青春煉獄:網路獵騙性私密影像事件簿 」,光是讀完這個專題報導我就覺得受傷。 有人使用 Deep Fake 把台灣名人的臉部照片合成至色情影片再上傳至色情影片平台,今年 7 月才被判刑。 還有許多創作者藉由網路分享作品時,被人盜用,甚至有國外的使用者修改台灣人的作品去參與比賽還獲獎。 有一次打電話問某個部會,如果消費者在國外電子商務平台買東西,但資料被外洩怎麼辦?雖然政府願意協助,但衡量至國外打官司的時間和成本,就會讓人卻步。 有些行為在現實世界裡有法...

從開放式電子紙閱讀器的需求來談資料可攜與互通性

這個炎熱的周末,我沒有外出,而是在家中閱讀。「閱讀」在日常生活中很重要,不管是讀社群媒體的文字或是書籍裡的文字,我是一個貪讀的人。然而就像個體經濟學裡的公式,欲望無窮,卻受限於(Subject to)空間大小,我不得不縮減藏書的空間,曾一度堅持只有商管書籍才買電子書,才能擁有更多擺放文學或小說書籍的空間。但在通勤、旅途中,還是希望有一本可以滋潤心靈、滿足想像空間的書籍可以度過極度乏味,且蜷縮在經濟艙無法伸展的四肢,或躺在醫院蒼白充斥著苦難人生氣味的病榻上,能因為作者的文字而使思緒不受現實限制而飛舞在另一個世界中,不是被吞沒在黑暗狹窄的機艙座位或藥水味的病房,又或是日復一日無起伏的日常生活中。小小的電子閱讀器裡的書櫃是心靈的另一個寄託,於是我在電子出版平台上買了吳爾芙的《論自我與寫作》、《自己的房間》,去年在病床上讀了《「我反對!」不恐龍大法官RBG第一手珍貴訪談錄 》引起護理師們的好奇,問我為什麼不滑手機而是一直在讀電子書。 我的第一台電子閱讀器是 Amazon Kindle,是當時的上司送給工作單位每個員工的禮物。那陣子我準備出發去柏林,我收到了閱讀器實在開心不已。當時已在考慮採購電子閱讀器,但在各家閱讀器間糾結,受限於各家閱讀平台與閱讀器及預算限制,我必須精打細算。由於自己已經有平板,所以覺得平板電腦暫時就夠了,所以一直沒有動手採購,直到上司把閱讀器放到我手中,才知道使用電子閱讀器實在太愉快,沒有被干擾、就是專心的閱讀,享受作者的文字。第二台是 Readmoo的第一代MookInk,Kindle當時只能閱讀英文書籍,我還是習慣讀中文,閱讀中文的速度比較快,也更容易產出心得,所以我還是購買中文電子閱讀器。我常在登機坐定可以開啟電子產品後,就開起閱讀器閱讀,它成了我的行動書櫃。近期也買了Kobo的彩色電子閱讀器,主要的原因在於,我可以在Kobo的平台上買到我需要的外文書籍,我不需要把中英文書籍分兩個閱讀器,而Kobo的軟體介面整合的不差,例如有些文章可以暫存到Pocket裡,我可以在通勤時閱讀短文。 電子書還是有電子書的限制,因為不同不台的閱讀器並不互相支援,所以我在 Google Playbook 購買的電子書,無法輸出至 MooInk、Kindle、Kobo 的電子閱讀器中,我在博客來、Google Playbook購買的電子書,也只能使用平板閱讀。在電子書還沒...

各國政府在談資料跨境傳輸時,台灣需要什麼?

保護個人資料可能是各行各業的一個重要議題,不止增加了企業的資安相關成本也增加了法遵成本。尤其是需要跨國傳輸(個人)資料的企業,除了要配合各國的資料保護法(規範、規則)外,也要擔心資料外洩事件後續的成本,還有許多額外的行政手續。許多國家已經感受到資料流動的重要性,也紛紛的透過數位經濟協議、各種雙邊或多邊協議,來減輕企業跨境傳輸資料時的相關成本,以促進(數位)經濟發展,例如2018年時,美國、墨西哥、加拿大已簽署「美國-墨西哥-加拿大協定」(United States, Mexico, and Canada Agreement),讓這三個國家的企業可以在北美境內自由傳輸資料。 2019年由日本前首安倍晉三在世界經濟論壇和2019年的G20大阪峰會中提出提出「Data Free Flow with Trust」(簡稱DFFT),其核心概念是「基於信任的資料流通」。這樣的概念主要是建立彼此信任的跨境資料傳輸,促進資料自由流動,同時確保對隱私、安全和智慧財產權之信任。 在2019年G20大阪峰會時就已談出了DFFT的發展概念,2021年時已擬定發展的藍圖。當時也討論了所謂的資料在地化、資料主權等議題,並且也有著「資料的連結與使用是可提升生產力的重要因素,限制跨境資料流動,會是國際貿易體系的沉重成本之一,且資料在地化的要求可能會提高企業的生產與法遵成本」之共識。 到了2023年,因當時聯合國網路治理論壇(UN IGF)在日本京都舉辦、及G7日本廣島峰會的緣故,DFFT的概念再次被提出,且被熱烈討論著。G7廣島峰會裡則是建立了夥伴關係機制 (Institutional Arrangement for Partnership,IAP),並由OECD擔任協調的單位,來建立所謂的IAP;日本的JICA(Japan International Cooperation Agency)也在UN IGF 中提出執行 DFFT 之相關倡議。 如果有興趣進一步了解DFFT,可以閱讀: Digital Agency, Data Free Flow with Trust (DFFT) , World Economist Forum, Data Free Flow with Trust (DFFT): Paths towards Free and Trusted Data Flows 網路上的資料很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