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至主要內容

美好的一日(3)-King Stone的Pizza吃到飽晚餐

瑪格莉特蕃茄PIZZA

  • 餐廳:King Stone休閒義大利精緻風味
  • 地址:台北市南昌路二段216號1樓(2樓是鬥牛士)
  • 價錢:晚餐吃到飽$350,加收一成服務費
  • 電話:(02)2364-8628
接下來要放閃光了。要戴墨鏡,要牽可魯的自己找好。

和偉展在一起這幾年,他知道我不喜歡和人一窩蜂,所以只有第一年在一起時的那個二月十四日,我們去壹陸壹喝了熱巧克力,那天下午在店裡幫忙洗杯子(那時吧台裡只有大哥和二哥)洗到晚上六點多,二哥說不用幫忙了,我們兩個人在家附近的餐廳吃情人節套餐。之後他去當兵那年,送了我非常漂亮的玫瑰花,還施展了一些小創意讓我笑倒在家裡。有些時候我們會一起去吃好吃的,比方說,他知道我愛吃瓦城的酸辣蝦湯和蝦餅,我們也偶爾會去吃;有一年還買了兩次的GODIVA禮盒;跨年時買了Moët & Chandont;小年夜時,他帶一個人留在台北的我去吃燒肉,也買了一桌年菜給我吃,所以不是那麼特別過情人節。

有時,過節只是一個藉口,讓人在繁忙無味的生活裡增加情趣,如果隨時都能感受到對方的感情或愛情中的驚喜,過節與否也不是那麼重要。但因為我很多天沒出門了,窩在家裡都要發黴了,又找不到工作,既然情人節都要出門人擠人了,就一起去吃情人節大餐。

當然,這種臨時的想法,在這個節日裡,餐廳一定都是沒有預先訂位就沒位子也沒食物。加上先前不知道吃了什麼東西不對勁而拉了兩天肚子,我特別想吃牛排,那種端上桌會滋滋叫、冒著煙,切下去軟嫩多汁的那種,吃完可能全身都是食物的味道。不過,沒訂位就沒得吃。偉展說:「要是都找不到的話,我們就去樂華夜市吃,從前菜到甜點飲料,整條夜市都包了。」後來他冒著小雨從敦化南路的公司到永和的小小來載我時,他說下午有打電話到古亭的鬥牛士,因為天氣不好所以可能一些預訂的人就取消了,也許去現場還有得吃。

到了現場,他先去問有沒有位子,之後開心的告訴我,店裡剛好有人離開,所以有位置可以坐。停好車,我們一前一後的走進店裡。走在後面的我在進店前瞄到另一個餐廳King Stone的看板,再望進門口,不太像鬥牛士的風格,但偉展已走進去,那就既來之則安之吧!上塔羅課給我的另一個影響是,每件事都是冥冥之中安排好的。

也許是因為情人節的原因,店裡的燈光並不是很亮,服務人員把我們帶到類似情人雅座的區域,然後解釋用餐方式。晚餐是屬於吃到飽的方式,有提供沙拉、湯、飲料、前菜(烤雞腿)、一個主餐、吃到飽的Pizza、甜點,雞腿、飲料和甜點都可以不限種類再續,而且不用走動,只需告訴服務人員即可,會幫客人送上餐來。

我們的位子接近吧台,因為我帶了很多東西,穿了很多外套,所以我們選擇對坐,我的位置可以看到店的後方有一個大型的烤爐,看得到熊熊烈火,是真的火,而不是那種假猩猩的紙片和燈光,不時可以看到廚師把Pizza送進或拿出烤爐,這讓我非常的期待-因為我已經吃膩必勝客、拿坡里和達美樂的Pizza了。

我們點的主餐分別是蕃茄海鮮義大利麵和茄汁辣味肉丸義大利麵,他們會先送上烤雞腿、沙拉和飲料。由於是採走動式的服務,也就是Pizza一出爐就由服務生一桌一桌詢問是否需要該口味的Pizza,再分派數量給客人,所以在等主餐時我就先吃了兩片青醬口味和瑪格利特蕃茄Pizza,而且都是屬於我最喜歡的薄餅。晚餐吃到飽的Pizza有八種,除了海鮮沒吃之外,幾乎每種都吃到了,瑪格利特蕃茄還吃了兩次,如果有想吃的口味但一直沒有出現時,可以跟服務生說,他會即時告訴烤爐前的廚師,接著就可以吃到熱呼呼、起司還會牽絲的Pizza。

走動的服務人員好像只有三位,不過他們都很有禮貌,也會互相提醒哪桌是新入座的客人,還有老闆娘在店裡幫忙整理餐具,我們在研究菜單時她大概以為我們要點餐,就叫喚服務人員,讓我們不好意思了一下。他們是真的很忙,加上包廂裡好像有一組客人要招呼,感覺上他們手中沒有Pizza時幾乎都像是在小跑步一樣,也因為太忙了,所以我們只吃到一盤蕃茄海鮮義大利麵,但偉展說,他比較想留空間給Pizza,而且他幫我吃了一隻烤雞腿,所以也沒有提醒他們。留空間給Pizza是正確的作法,其他食物比起Pizza來遜色了些,偉展說雞腿比必勝客的烤雞好吃太多,Pizza因為是窯烤的薄餅,所以不覺得油膩。我最喜歡的三種口味是:青醬、瑪格利特蕃茄和辣味肉丸。基本上我拒絕了三次Pizza和一次炸雞腿,炸雞腿看起來也很好吃,不過當時我已經飽到快受不了了。

唯一能和Pizza相較量的大概就是他們的焦糖布蕾(烤布蕾)了,在用餐的中間,我總是看到服務生走向吧台說要烤布蕾。所以休息了一下後,點了焦糖布蕾和提拉米蘇,然後和偉展聊到以前淡江大學旁邊有家轉彎角義大利麵,雖然不便宜,但他們的麵和提拉米蘇真是好吃,但不知什麼原因這家店不存在了,而他們的提拉米蘇成了記憶中的美味。King Stone提拉米蘇其實比較不吸引人,烤布蕾就很值得再來一個-如果在吃了那麼多Pizza後還有空間的話,可以再點一個烤布蕾,不會讓人失望。

這種走動式的服務有一個小缺點,就是不見得每個人都能吃到熱騰騰的Pizza,但我相信他們已儘量讓每桌客人都能吃到剛出爐的Pizza,所以互相一下吧!拍照前,我問了一下服務生能否拍照,她很客氣的以為是我要拍合照需要她幫忙,其實我只拍食物而已。可惜店裡光線不足,拍起來的食物顏色都不太好看,青醬也看起來黑黑的,所以就沒放上去了。

隨選歷史閱讀:

Powered by Stuff-a-Blog

留言

此網誌的熱門文章

為什麼我支持《數位中介服務法》草案

在經歷許多次反抗台灣政府所立的網路相關法案後,我其實沒想過除了《數位通傳法》草案外,我還會再支持另一部法律草案,雖然 《數位通傳法》草案還壓在某處,但如果有人讀過《數位通傳法》的草案,再讀這部《數位中介服務法》草案,就會知道這部草案的重要性,而且也可以顯示台灣網路使用者的成熟度,更重要的,這是我第一次看到引入國際網路治理多方利害關係人機制的法律草案,而且是用在正確的地方。 有興趣想知道我在讀法條時的筆記和當下的感想,可以看我這則  Tweet 。這篇不使用逐條讀法條的方式來寫,因為那會讓人昏昏欲睡,我也不去比對歐盟《數位服務法》,因為我在讀《數位服務法》草案時,該草案特別強調是加強歐盟 E-Commerce Directive  ,而不是取代它,而且更多著重在預防盜版、仿冒,保護消費者的法案。所以當有輿論提到參考自《數位服務法》的《數位中介服務法》草案限縮言論自由時,我其實是一頭問號的,但一直到今天我才有時間讀《數位中介服務法》草案,這篇文章出自於我的個人經驗和閱讀法案的心得,與擔任的職務無關。 如果最近注意一下網路的資訊,有幾件事該注意一下: 有許多人在社群平台,如Facebook或是其他網路看到一些廣告,而這些廣告可能是要你支持台灣農產品、台灣製的產品,結果你收到時,上面還寫著簡體字,通常這是所謂的一頁式廣告詐騙,而行政院的消費者保護會在 2019 年時就有新聞稿在警告「 一頁式廣告詐騙多 小心查證保障多 」,之後像公視或是其他單位都有相關的活動在提醒大家小心這類廣告。但目前這些廣告其實多數不易處理,因為不容易取證、保留證據,等到追查到時已經找不到對方了。 有不少親密照片與影片在情侶分手後,被報復性的上傳到情色網站或透過即時通訊傳到親友的帳號裡,或是被洩露個資,遭到公開的霸凌。 之前有一個專題:「 青春煉獄:網路獵騙性私密影像事件簿 」,光是讀完這個專題報導我就覺得受傷。 有人使用 Deep Fake 把台灣名人的臉部照片合成至色情影片再上傳至色情影片平台,今年 7 月才被判刑。 還有許多創作者藉由網路分享作品時,被人盜用,甚至有國外的使用者修改台灣人的作品去參與比賽還獲獎。 有一次打電話問某個部會,如果消費者在國外電子商務平台買東西,但資料被外洩怎麼辦?雖然政府願意協助,但衡量至國外打官司的時間和成本,就會讓人卻步。 有些行為在現實世界裡有法...

台灣成立個人資料保護委員會的重要性

我在2018年6月7日去聽 PChome 的詹宏志董事長的 演講 ,他在演講中提到過去PChome被 DDoS 攻擊的事件。當他知道公司網站受到攻擊時,他不知道該向誰通報,只好藉由他的人脈網來尋求協助,當然也取得協助,並在他的考量下,儘量降低對公司聲譽、消費者權利的風險。 台灣發生過的真實案例 當我聽到這個經驗後,心中一直有個疑問:「當大企業遇到 DDoS 時,有內部資安管理人員全力處理。但若中小企業遇到 DDoS 時,除多功能的資訊服務團隊外,又該如何應對?」  2007年的博客來網站因為金馬影展的售票資料庫因為人為疏失,造成大量個資外洩,但因為當時的《電腦處理個人資料保護法》(即現在的個資法)還不是很完善,所以對當時的博客來而言並未有很嚴重的懲罰。 之後隨著網路愈來愈普及,網站因遭受攻擊造成資料外洩的事情愈來愈多,從會員資料庫外洩到癱瘓公司系統甚至導致醫療系統或網站癱瘓。,大家也開始藉由網路媒體教學,當自己的資料外洩,或是私密影像被惡意傳播時,就會先去警局報警備案。 在台灣,因為各目的事業主管機關的權責範圍不同,在沒有成立數位發展部(數位部)前,網路商店發生資料外洩時,可能會先找經濟部、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NCC);在成立數位發展部後,就把所有責任給數位發展部。讓我很感慨的是2023年的 醫指付個資外洩事件 ,就看著衛福部、經濟部、數位部、金管會四個部會互踢皮球,都不認為自己是應該負責的目的事業主管機關,最後由金管會處理。 歐盟GDPR實施後對全球企業的影響 台灣的人權團體長久以來不斷倡議台灣需要獨立的個人資料保護機構,這件事我一直都沒忘,甚至是在討論 《數位中介服務法》 草案時,這部法的草案已經將個人資料保護機構應做的事已規劃至其中。可惜的是因為政治操作,這部法案就被遺忘了。 我在 2022 年開始蒐集全球個資保護與隱私保護的案件及觀察全球人工智慧、個人資料法規發展,我觀察到,台灣與收集的案例的最大不同處在於,與其他國家比較,台灣沒有獨立的個人資料保護單位,自然當其他國家在談資料跨境傳輸協議、人工智慧發展政策與規劃時,台灣沒有對等的單位可以參與討論,也許數位部同時身兼這樣的角色,但就不是前段所提到的「獨立」的權責機關。 歐盟的GDPR自 2018 年 5 月開始實施後,許多國家開始思考擁有資料保護及所有權的重要性而紛紛立法外,GDPR也對全球企業造成很...

2024年的閱讀報告,還有電子閱讀器心得

與往年一樣,在年底或年初分享自己過往一年的閱讀記錄。較以往不同的地方在於,閱讀的媒介變多了。以往我把 Google Playbook定位在讀工作上的報告PDF,所以打開它的機會只有在讀報告的時候,但今年在平板上用 Google Playbook 上閱讀完 《巴別塔學院》 後,決定之後都使用電子閱讀器讀電子書。 目前所有的電子書閱讀器 除工作用的平板電腦被我拿來閱讀小說外,我原本就有一台MooInk、Kindle,今年多採購一台 Kobo 的Libra Colour,希望開啟彩色電子書的開始。買Kobo的電子閱讀器還有另一個原因,Kobo平台上可以購買英文電子書,有時我希望在車程上讀英文書或讀中文書時,不希望身上有太多電子產品,Kobo是一個很好的選擇。所以我在 Kobo 上的第一本英文書是 《WEB 3》 。 所以這些工具的定位是: mooInk:單色,閱讀中文電子書。 Kobo Libra Colour:彩色,閱讀中英文電子書。 平板:用 Google Playbook 閱讀中英文PDF、電子書、電子雜誌,同時有 Readmoo與 Kobo APP。 Kindle:單色,英文電子書,目前已無法使用,但這是當時主管送給大家的禮物,每個人都有一台,開啟我英文電子書的使用經驗,也讓我在去Vanuatu的路上有書可讀。這台對我具紀念意義,所以留著。 但我現在沒有出國開會的機會,也很少去港澳,所以多在通勤時、剪髮時、休息時閱讀電子書。 在使用心得上,每次讀完平板都非常累,PDF的限制也無法在上面做太多記錄,電子書則受限於DRM,所以就算有劃線,也只留下空白。 Kobo的軟體整合做得最好,也可以購買中英文書籍,外出時也不用帶太多機器,如果有 Pocket 的帳號,還可以把網路上的文章存入Pocket,再用Kobo慢慢閱讀。Kobo同時也可以連結 Google Drive、Dropbox,讓使用者閱讀PDF文件,但我自己的感受是不佳,尤其是英文PDF的效果真的不好。另外,我很難把Kobo上的畫線分享出來,只能在自己的閱讀器上瀏覽,相較之下,mooInk 的分享機制做得很不錯。 在經過最近一次更新後,mooInk 的網路連線功能好很多,不像以前在休眠後就得重開機連網路。我現在還是會在 Readmoo 上買書,因為它的閱讀獎勵機制對喜歡閱讀的我是有吸引力的,只要點數足夠,就可以再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