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至主要內容

[reading]《追風箏的孩子》與《燦爛千陽》

封面

  • 書名:追風箏的孩子(The Kite Runner)、燦爛千陽(A Thousand Splendid Suns)
  • 作者:Khaled Hosseini
  • 譯者:李靜宜
  • ISBN:9867475658、9866973635
  • 出版:木馬文化
兩本都是Khaled Hosseini的作品,這位醫師在出版第一本著作後,立即成為暢銷作家,很快的第二本書也出版了,兩本書都有不錯的銷售成績。

這兩本書的特色在於故事的基礎來自於一個不容易被這兩本書的特色在於故事的基礎來自於一個不容易被了解的伊斯蘭教國度,歷經一般人無法理解的戰亂和政亂,在同樣一片湛藍的天空下,這塊土地的人民即使有虔誠的信仰,卻在信仰宗教派別、種族、性別有著更強烈的爭論。

《追風箏的孩子》是在訴說兩個孩子之間的友誼在遭受到超乎於他們年齡所能承擔的打擊後心態上的轉變和故事主角本身的心路歷程,以第一人稱的方式來講述友情的珍貴和對生命中無可避免的衝擊,著重在男性在社會中為維持尊嚴及社會地位上所需要承擔的壓力而必須做出的犠牲以及美國的開放文化對於相對封閉的另一個國家的文化所造成的衝擊,主角們如何並在不同文化的衝擊下適應另一個社會同時又保有自己的文化;《燦爛千陽》以第三人的方式將兩個年代與出身不同女性在戰爭的衝擊下,對於婚姻、愛情及思想上的轉變,兩人是母女也是姐妹,彼此互相扶持,以及為對方、愛情所做的犠牲與自我意識的覺醒互相交錯出現在小說的內容裡,寫出了女性在如此時空背景下對命運所產生的無奈。

這些故事的主角都屬在戰爭中最容易受到傷害的兩個族群:女人和兒童,同時作者也放上了強烈的對比一位屬於邊緣族群的人物(私生子女或被歧視的族群)和一位出身不差的同伴(教授的女兒或富商的兒子),如果有人和我一樣把書中的人物拿來互相對照,會發現其實兩本書的架構和人物角色有某些程度上的相近,但還是有些差異,所以兩本書都同樣都讓我愛不釋手。

在這兩本書裡讀到的是作者對於家鄉遭受這些動亂催殘的心痛,因為不斷的戰亂,孩童不能完成學業,被迫在未成年時嫁給可以當自己父親的男人,女人沒有拒絕的權利。也因為種族之間的歧視與階級制度存在於這樣的國度裡,所以也可以看到一家之主對於家中僕人和僕人的眷屬為所欲為。令我好奇的是在《追風箏的孩子》中明顯的寫出了孩童在被送進孤兒院後所遭受的對待,但在《燦爛千陽》裡的寫法比較隱晦,只寫出一些徵兆,但沒有像《追風箏的孩子》一樣,把孤兒院中可能會發生的不人道行為寫出來。

同時,這些故事隱約的寫出了男性在伊斯蘭教世界裡所帶有的絕對的權力,對於女性及孩童而言,男性的慾望反而是他們痛苦的來源,即使世界不斷的進步,女性也開始接受教育,但若是丈夫屬於較思想傳統的男性,就不容易有我們一般人所謂的女性的幸福。就像去年六月,在伊拉克有位庫德族的美麗少女因為與信仰伊斯蘭教基本教義派的男性相戀而被家族中的男性活活以石頭砸死,而儘管世界不斷的在講求兩性平等,在不同國家裡還是有不同程度的性別歧視,比方說印度常有女性因為嫁妝沒有符合男方家庭的要求而被活活燒死。

在兩個故事結局的不同處,《追風箏的孩子》中的主角,也就是當阿米爾回到阿富汗到再回美國的中間歷程讓我覺得像是真實事件的紀錄,而《燦爛千陽》裡女主角萊拉的家庭所經歷的痛苦則是每個當地家庭所會遭受的苦痛,當作者寫著:

「…為什麼每一個阿富汗人的故事都帶著死亡、失落與無法想像的哀傷。但是,她也知道,大家仍會找到方法活下去,繼續往前走…」
在《追風箏的孩子》阿米爾最後選擇離開他的家鄉,而《燦爛千陽》中的萊拉原有機會離開這個讓她受傷害的地方,但選擇回到家鄉貢獻自己的力量。

兩本書的故事背景都發生在一個我所不熟悉的世界,所以也容易吸引長期接觸英美翻譯小說的我去閱讀,而作者在《追風箏的孩子》中將孩童純真的友情與男性對於家庭及子女的要求描寫的十分深刻,還有兒子渴望父親認同的行為與心態都描寫的很真實,這些都是吸引我想再看《燦爛千陽》的原因,讓我有較多感觸的卻是《燦爛千陽》,也許是因為本身是女性的原因,不過,這個金色和穿著橘紅色布卡走過的女性封面也是吸引我的原因之一,這個封面上的女性讓我想起《國家地理》雜誌在1985年所使用的著名封面,攝影師Steve McCurry所拍攝的「阿富汗少女」。

想起有次在小小看到的《杏仁》,是一位在伊斯蘭教信仰國度內成長的女性作家以化名Nedjma出版自己如何從懵懂的少女轉變成對於自己身體有自主權的小說,當我在翻閱《杏仁》這本書時,腦海裡浮現的是《燦爛千陽》書中那位拉席德要求自己的妻子們需要穿上布卡以維護貞節,而拉席德取妻的目的也只是為了傳宗接代。不過《杏仁》裡的內容讓我面紅耳赤,不敢也不好意思在小小裡讀完全部的內容。

  • 書名:杏仁(L’amande)
  • 作者:Nedjma
  • 譯者:黃靜宜
  • ISBN:9789866745102
  • 出版:寶瓶文化

隨選歷史閱讀:

Powered by Stuff-a-Blog

留言

  1. "追風箏的孩子"與"燦爛千陽",兩本我在這星期日看完了.也許不用再去看電影了(笑)
    人終會回到人的本性,獸的性質. 傳宗接待只是一種說法,延續生命是人類的本能,即使沒有文明,這種行為依然存在.我認為戰爭的本質也是獸的本質,誰有權利掌控別人的生死?在無罪之前,人人都是無辜的.中東的議題不斷在國際上被重視,原因是什麼?我認為是"資源上的利益"(石油),並不是真正的公平正義,公平正義只是戰爭的藉口.相較這次西藏事件,就顯得公平正義的薄弱.在戰爭下攜牲生命的,或者是活下來的,都是無辜.
    教育真的是很重要的~(茶)

    回覆刪除
  2. 嗯,說穿了,世界上沒有絕對的公平正義,一定會有人蒙受損失。但這兩本書還是讓我們看到所謂人性美好的地方,如愛、慈悲與友情的連結,這也是讓這個世界美好的原動力。

    爭奪資源的原動力也是生存,從生存這個原點出發衍生出各種問題,到最後,人已經把慾望當作生存的動力了。

    西藏的議題,昨天看了一點相關的報導,但是我還不能確認這些報導就是所謂的事實,但不可否認的,那些在暴動中受傷或死亡的生命,對他們的家人來說都是最悲慘的。

    回覆刪除

發佈留言

請勿匿名留言,待審核後才會出現。

此網誌的熱門文章

為什麼我支持《數位中介服務法》草案

在經歷許多次反抗台灣政府所立的網路相關法案後,我其實沒想過除了《數位通傳法》草案外,我還會再支持另一部法律草案,雖然 《數位通傳法》草案還壓在某處,但如果有人讀過《數位通傳法》的草案,再讀這部《數位中介服務法》草案,就會知道這部草案的重要性,而且也可以顯示台灣網路使用者的成熟度,更重要的,這是我第一次看到引入國際網路治理多方利害關係人機制的法律草案,而且是用在正確的地方。 有興趣想知道我在讀法條時的筆記和當下的感想,可以看我這則  Tweet 。這篇不使用逐條讀法條的方式來寫,因為那會讓人昏昏欲睡,我也不去比對歐盟《數位服務法》,因為我在讀《數位服務法》草案時,該草案特別強調是加強歐盟 E-Commerce Directive  ,而不是取代它,而且更多著重在預防盜版、仿冒,保護消費者的法案。所以當有輿論提到參考自《數位服務法》的《數位中介服務法》草案限縮言論自由時,我其實是一頭問號的,但一直到今天我才有時間讀《數位中介服務法》草案,這篇文章出自於我的個人經驗和閱讀法案的心得,與擔任的職務無關。 如果最近注意一下網路的資訊,有幾件事該注意一下: 有許多人在社群平台,如Facebook或是其他網路看到一些廣告,而這些廣告可能是要你支持台灣農產品、台灣製的產品,結果你收到時,上面還寫著簡體字,通常這是所謂的一頁式廣告詐騙,而行政院的消費者保護會在 2019 年時就有新聞稿在警告「 一頁式廣告詐騙多 小心查證保障多 」,之後像公視或是其他單位都有相關的活動在提醒大家小心這類廣告。但目前這些廣告其實多數不易處理,因為不容易取證、保留證據,等到追查到時已經找不到對方了。 有不少親密照片與影片在情侶分手後,被報復性的上傳到情色網站或透過即時通訊傳到親友的帳號裡,或是被洩露個資,遭到公開的霸凌。 之前有一個專題:「 青春煉獄:網路獵騙性私密影像事件簿 」,光是讀完這個專題報導我就覺得受傷。 有人使用 Deep Fake 把台灣名人的臉部照片合成至色情影片再上傳至色情影片平台,今年 7 月才被判刑。 還有許多創作者藉由網路分享作品時,被人盜用,甚至有國外的使用者修改台灣人的作品去參與比賽還獲獎。 有一次打電話問某個部會,如果消費者在國外電子商務平台買東西,但資料被外洩怎麼辦?雖然政府願意協助,但衡量至國外打官司的時間和成本,就會讓人卻步。 有些行為在現實世界裡有法...

從開放式電子紙閱讀器的需求來談資料可攜與互通性

這個炎熱的周末,我沒有外出,而是在家中閱讀。「閱讀」在日常生活中很重要,不管是讀社群媒體的文字或是書籍裡的文字,我是一個貪讀的人。然而就像個體經濟學裡的公式,欲望無窮,卻受限於(Subject to)空間大小,我不得不縮減藏書的空間,曾一度堅持只有商管書籍才買電子書,才能擁有更多擺放文學或小說書籍的空間。但在通勤、旅途中,還是希望有一本可以滋潤心靈、滿足想像空間的書籍可以度過極度乏味,且蜷縮在經濟艙無法伸展的四肢,或躺在醫院蒼白充斥著苦難人生氣味的病榻上,能因為作者的文字而使思緒不受現實限制而飛舞在另一個世界中,不是被吞沒在黑暗狹窄的機艙座位或藥水味的病房,又或是日復一日無起伏的日常生活中。小小的電子閱讀器裡的書櫃是心靈的另一個寄託,於是我在電子出版平台上買了吳爾芙的《論自我與寫作》、《自己的房間》,去年在病床上讀了《「我反對!」不恐龍大法官RBG第一手珍貴訪談錄 》引起護理師們的好奇,問我為什麼不滑手機而是一直在讀電子書。 我的第一台電子閱讀器是 Amazon Kindle,是當時的上司送給工作單位每個員工的禮物。那陣子我準備出發去柏林,我收到了閱讀器實在開心不已。當時已在考慮採購電子閱讀器,但在各家閱讀器間糾結,受限於各家閱讀平台與閱讀器及預算限制,我必須精打細算。由於自己已經有平板,所以覺得平板電腦暫時就夠了,所以一直沒有動手採購,直到上司把閱讀器放到我手中,才知道使用電子閱讀器實在太愉快,沒有被干擾、就是專心的閱讀,享受作者的文字。第二台是 Readmoo的第一代MookInk,Kindle當時只能閱讀英文書籍,我還是習慣讀中文,閱讀中文的速度比較快,也更容易產出心得,所以我還是購買中文電子閱讀器。我常在登機坐定可以開啟電子產品後,就開起閱讀器閱讀,它成了我的行動書櫃。近期也買了Kobo的彩色電子閱讀器,主要的原因在於,我可以在Kobo的平台上買到我需要的外文書籍,我不需要把中英文書籍分兩個閱讀器,而Kobo的軟體介面整合的不差,例如有些文章可以暫存到Pocket裡,我可以在通勤時閱讀短文。 電子書還是有電子書的限制,因為不同不台的閱讀器並不互相支援,所以我在 Google Playbook 購買的電子書,無法輸出至 MooInk、Kindle、Kobo 的電子閱讀器中,我在博客來、Google Playbook購買的電子書,也只能使用平板閱讀。在電子書還沒...

各國政府在談資料跨境傳輸時,台灣需要什麼?

保護個人資料可能是各行各業的一個重要議題,不止增加了企業的資安相關成本也增加了法遵成本。尤其是需要跨國傳輸(個人)資料的企業,除了要配合各國的資料保護法(規範、規則)外,也要擔心資料外洩事件後續的成本,還有許多額外的行政手續。許多國家已經感受到資料流動的重要性,也紛紛的透過數位經濟協議、各種雙邊或多邊協議,來減輕企業跨境傳輸資料時的相關成本,以促進(數位)經濟發展,例如2018年時,美國、墨西哥、加拿大已簽署「美國-墨西哥-加拿大協定」(United States, Mexico, and Canada Agreement),讓這三個國家的企業可以在北美境內自由傳輸資料。 2019年由日本前首安倍晉三在世界經濟論壇和2019年的G20大阪峰會中提出提出「Data Free Flow with Trust」(簡稱DFFT),其核心概念是「基於信任的資料流通」。這樣的概念主要是建立彼此信任的跨境資料傳輸,促進資料自由流動,同時確保對隱私、安全和智慧財產權之信任。 在2019年G20大阪峰會時就已談出了DFFT的發展概念,2021年時已擬定發展的藍圖。當時也討論了所謂的資料在地化、資料主權等議題,並且也有著「資料的連結與使用是可提升生產力的重要因素,限制跨境資料流動,會是國際貿易體系的沉重成本之一,且資料在地化的要求可能會提高企業的生產與法遵成本」之共識。 到了2023年,因當時聯合國網路治理論壇(UN IGF)在日本京都舉辦、及G7日本廣島峰會的緣故,DFFT的概念再次被提出,且被熱烈討論著。G7廣島峰會裡則是建立了夥伴關係機制 (Institutional Arrangement for Partnership,IAP),並由OECD擔任協調的單位,來建立所謂的IAP;日本的JICA(Japan International Cooperation Agency)也在UN IGF 中提出執行 DFFT 之相關倡議。 如果有興趣進一步了解DFFT,可以閱讀: Digital Agency, Data Free Flow with Trust (DFFT) , World Economist Forum, Data Free Flow with Trust (DFFT): Paths towards Free and Trusted Data Flows 網路上的資料很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