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至主要內容

[mur]普通人的雜感

買了這台2133,我才開始接觸所謂的Linux,不過,它用的是SuSE Linux,不怎麼支援繁體中文,但它的圖形化介面做的還讓我蠻容易懂得如何操作它,多試幾次後已經安裝了幾個自己慣用的套件和軟體,由於我十分依賴 Google,所以,像OpenOffice無法輸入中文的情況下,我就跑回Google Docs來打字。

我想起之前有個人留言表示既然用Linux用的那麼辛苦,為什麼不轉成widows,而且很多人也都這麼做。的確,這是一個減少陣痛期的方法,只是,如果一直受制於同一套軟體的話,對我自己來說是件很無趣的事,當然,還有自己已經厭倦了M$總是無止盡的漏洞,無止盡的要求更新,有很多明明不是那麼方便的檔案管理方式,一點都不親善使用者的設計卻要求著使用者一定都要照著它的規定走,如硬體的升級以便讓它的新系統跑的更順暢。

說了這麼多有的沒的,都還沒說到重點,重點是,我們太習慣接受不合理的一切,也就是說,從KMT管理台灣這幾十年來,台灣人溫吞的個性對於他們所立下的不合理的要求,他們的官場文化一併接收,連貪污、走後門都理所當然的照單全收、有樣學樣。人民能怎麼樣呢?一句「日子還是要過」就已說明了老百姓們的態度。

11月03日,我走在美麗的中山北路上,在大同大學的門口,看到一台又一台的警車,上面載著的應該是要去維護秩序的警察吧!整條中山北路有種肅殺的氣氛,不過是中國的官員,居然出動了這麼大陣仗,連其他國家的元首來台灣都沒見過這麼勞民傷財的陣仗。接下來的幾天,抗爭的新聞頻傳,我卻覺得自己像處在兩個世界裡,一邊是熱血沸騰,另一邊是冷漠以對,即使偶爾話題講到,也只是談論而已。直到星期四的夜晚,我拖著疼痛的身體走到中山北路時才看到三個綁黃絲帶的人經過,那天晚上看到的新聞和Twitter上似乎不太一樣,新聞都在譴責抗議人士的錯,說這是民主退步,說這些行為丟了台灣的臉,我卻覺得,如果就任這個官員輕鬆來去,那才是丟台灣的臉。

昨晚我看到T台的某個談話性節目,上面打了個標題,寫說這個官員離開台灣是因為他心軟,不要讓台灣再有更多的流血衝突。簡直是秀逗了才會打出這種丟臉的標題,我氣得馬上關電視-明明就是夾著尾巴走,還要為他歌功頌德。

有一群學生,他們走上街頭,為自己的訴求做出抗爭,但新聞節目裡都沒有說明他們在抗爭什麼,家裡的人問我,我還得開電腦來看看到底是怎麼一回事,其實只有三件事,但這三件事談何容易:

  1. 馬英九總統和行政院長劉兆玄必須公開向國人道歉。
  2. 警政署長王卓鈞、國安局長蔡朝明,應立刻下臺。
  3. 立法院應儘速修改限縮人民權利的「集會遊行法」

現在夜很黑,外面很冷,有一群學生們在自由廣場上抗議著,奇異的是,我看了晚間新聞,卻只報導了下午同樣在自由廣場進行的,一些學校所舉辦的廣告創意展。另外,今天媒體還不斷報導著所謂經營之神的告別式,政治人物如何無禮的在人家的告別式上指桑罵槐,而媒體好像在拍馬屁似的把這些無禮的行為播送出來。一切彷彿天下太平,什麼事都沒發生,大家還是日子照過,就像是明明Windows Vista很難用,許多廠商在laptop出廠時還是bundle了這個難用的OS,懂得如何改的人就改成XP,不懂得改的人就只能去適應它,總之都是買 M$的帳。明明就是不合理的事,我們卻因為習慣了這些不合理,而視為理所當然。家人看到了學生的訴求,他們說,在那麼厚臉皮政黨執政下,怎麼可能做得到?但至少有一群人努力的表達了他們的訴求,而不是默默的任人欺負,雖然知道這些訴求達成的機率微乎其微,他們還是去做了

我看到了某些人對於民進黨黨主席的指責,卻對於她的回答感到失望,相較於遊行前她一句英氣凜然的「有事我負責」,她在面對指責時的言行卻是令我失望,就像那些讓人失望的政客一樣,遇到事一樣打太極,都是別人家的錯,自己一點責任都沒有。

於是人民只能繼續失望,繼續溫吞的過日子,「日子還是要過」,不然怎麼辦?推倒一個政府會不會帶來更大的野狼?會不會帶來更大的混亂?對只能單方面接收訊息的人而言,他們不知道台北還有一個角落在為民主發聲,台灣還有很多地方在支持著這些人。我很慶幸自己還不算是完全不知世事變化的人,透過網路的傳播能讓家人知道有一群人還在努力,儘管有可能最後的結果只是悄悄的結束(期中考要到了吧?),但我希望著,這群人能為未來帶來改變,而不是我這一代多數溫吞的逆來順受的態度過生活。

真希望台灣能有點改變,人民不應該只想著政府要如何照顧人民,沒有用的,他們自顧不暇了哪有時間照顧人民?還是自己照顧自己吧!

隨選歷史閱讀:

Powered by Stuff-a-Blog

留言

此網誌的熱門文章

為什麼我支持《數位中介服務法》草案

在經歷許多次反抗台灣政府所立的網路相關法案後,我其實沒想過除了《數位通傳法》草案外,我還會再支持另一部法律草案,雖然 《數位通傳法》草案還壓在某處,但如果有人讀過《數位通傳法》的草案,再讀這部《數位中介服務法》草案,就會知道這部草案的重要性,而且也可以顯示台灣網路使用者的成熟度,更重要的,這是我第一次看到引入國際網路治理多方利害關係人機制的法律草案,而且是用在正確的地方。 有興趣想知道我在讀法條時的筆記和當下的感想,可以看我這則  Tweet 。這篇不使用逐條讀法條的方式來寫,因為那會讓人昏昏欲睡,我也不去比對歐盟《數位服務法》,因為我在讀《數位服務法》草案時,該草案特別強調是加強歐盟 E-Commerce Directive  ,而不是取代它,而且更多著重在預防盜版、仿冒,保護消費者的法案。所以當有輿論提到參考自《數位服務法》的《數位中介服務法》草案限縮言論自由時,我其實是一頭問號的,但一直到今天我才有時間讀《數位中介服務法》草案,這篇文章出自於我的個人經驗和閱讀法案的心得,與擔任的職務無關。 如果最近注意一下網路的資訊,有幾件事該注意一下: 有許多人在社群平台,如Facebook或是其他網路看到一些廣告,而這些廣告可能是要你支持台灣農產品、台灣製的產品,結果你收到時,上面還寫著簡體字,通常這是所謂的一頁式廣告詐騙,而行政院的消費者保護會在 2019 年時就有新聞稿在警告「 一頁式廣告詐騙多 小心查證保障多 」,之後像公視或是其他單位都有相關的活動在提醒大家小心這類廣告。但目前這些廣告其實多數不易處理,因為不容易取證、保留證據,等到追查到時已經找不到對方了。 有不少親密照片與影片在情侶分手後,被報復性的上傳到情色網站或透過即時通訊傳到親友的帳號裡,或是被洩露個資,遭到公開的霸凌。 之前有一個專題:「 青春煉獄:網路獵騙性私密影像事件簿 」,光是讀完這個專題報導我就覺得受傷。 有人使用 Deep Fake 把台灣名人的臉部照片合成至色情影片再上傳至色情影片平台,今年 7 月才被判刑。 還有許多創作者藉由網路分享作品時,被人盜用,甚至有國外的使用者修改台灣人的作品去參與比賽還獲獎。 有一次打電話問某個部會,如果消費者在國外電子商務平台買東西,但資料被外洩怎麼辦?雖然政府願意協助,但衡量至國外打官司的時間和成本,就會讓人卻步。 有些行為在現實世界裡有法...

台灣成立個人資料保護委員會的重要性

我在2018年6月7日去聽 PChome 的詹宏志董事長的 演講 ,他在演講中提到過去PChome被 DDoS 攻擊的事件。當他知道公司網站受到攻擊時,他不知道該向誰通報,只好藉由他的人脈網來尋求協助,當然也取得協助,並在他的考量下,儘量降低對公司聲譽、消費者權利的風險。 台灣發生過的真實案例 當我聽到這個經驗後,心中一直有個疑問:「當大企業遇到 DDoS 時,有內部資安管理人員全力處理。但若中小企業遇到 DDoS 時,除多功能的資訊服務團隊外,又該如何應對?」  2007年的博客來網站因為金馬影展的售票資料庫因為人為疏失,造成大量個資外洩,但因為當時的《電腦處理個人資料保護法》(即現在的個資法)還不是很完善,所以對當時的博客來而言並未有很嚴重的懲罰。 之後隨著網路愈來愈普及,網站因遭受攻擊造成資料外洩的事情愈來愈多,從會員資料庫外洩到癱瘓公司系統甚至導致醫療系統或網站癱瘓。,大家也開始藉由網路媒體教學,當自己的資料外洩,或是私密影像被惡意傳播時,就會先去警局報警備案。 在台灣,因為各目的事業主管機關的權責範圍不同,在沒有成立數位發展部(數位部)前,網路商店發生資料外洩時,可能會先找經濟部、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NCC);在成立數位發展部後,就把所有責任給數位發展部。讓我很感慨的是2023年的 醫指付個資外洩事件 ,就看著衛福部、經濟部、數位部、金管會四個部會互踢皮球,都不認為自己是應該負責的目的事業主管機關,最後由金管會處理。 歐盟GDPR實施後對全球企業的影響 台灣的人權團體長久以來不斷倡議台灣需要獨立的個人資料保護機構,這件事我一直都沒忘,甚至是在討論 《數位中介服務法》 草案時,這部法的草案已經將個人資料保護機構應做的事已規劃至其中。可惜的是因為政治操作,這部法案就被遺忘了。 我在 2022 年開始蒐集全球個資保護與隱私保護的案件及觀察全球人工智慧、個人資料法規發展,我觀察到,台灣與收集的案例的最大不同處在於,與其他國家比較,台灣沒有獨立的個人資料保護單位,自然當其他國家在談資料跨境傳輸協議、人工智慧發展政策與規劃時,台灣沒有對等的單位可以參與討論,也許數位部同時身兼這樣的角色,但就不是前段所提到的「獨立」的權責機關。 歐盟的GDPR自 2018 年 5 月開始實施後,許多國家開始思考擁有資料保護及所有權的重要性而紛紛立法外,GDPR也對全球企業造成很...

2024年的閱讀報告,還有電子閱讀器心得

與往年一樣,在年底或年初分享自己過往一年的閱讀記錄。較以往不同的地方在於,閱讀的媒介變多了。以往我把 Google Playbook定位在讀工作上的報告PDF,所以打開它的機會只有在讀報告的時候,但今年在平板上用 Google Playbook 上閱讀完 《巴別塔學院》 後,決定之後都使用電子閱讀器讀電子書。 目前所有的電子書閱讀器 除工作用的平板電腦被我拿來閱讀小說外,我原本就有一台MooInk、Kindle,今年多採購一台 Kobo 的Libra Colour,希望開啟彩色電子書的開始。買Kobo的電子閱讀器還有另一個原因,Kobo平台上可以購買英文電子書,有時我希望在車程上讀英文書或讀中文書時,不希望身上有太多電子產品,Kobo是一個很好的選擇。所以我在 Kobo 上的第一本英文書是 《WEB 3》 。 所以這些工具的定位是: mooInk:單色,閱讀中文電子書。 Kobo Libra Colour:彩色,閱讀中英文電子書。 平板:用 Google Playbook 閱讀中英文PDF、電子書、電子雜誌,同時有 Readmoo與 Kobo APP。 Kindle:單色,英文電子書,目前已無法使用,但這是當時主管送給大家的禮物,每個人都有一台,開啟我英文電子書的使用經驗,也讓我在去Vanuatu的路上有書可讀。這台對我具紀念意義,所以留著。 但我現在沒有出國開會的機會,也很少去港澳,所以多在通勤時、剪髮時、休息時閱讀電子書。 在使用心得上,每次讀完平板都非常累,PDF的限制也無法在上面做太多記錄,電子書則受限於DRM,所以就算有劃線,也只留下空白。 Kobo的軟體整合做得最好,也可以購買中英文書籍,外出時也不用帶太多機器,如果有 Pocket 的帳號,還可以把網路上的文章存入Pocket,再用Kobo慢慢閱讀。Kobo同時也可以連結 Google Drive、Dropbox,讓使用者閱讀PDF文件,但我自己的感受是不佳,尤其是英文PDF的效果真的不好。另外,我很難把Kobo上的畫線分享出來,只能在自己的閱讀器上瀏覽,相較之下,mooInk 的分享機制做得很不錯。 在經過最近一次更新後,mooInk 的網路連線功能好很多,不像以前在休眠後就得重開機連網路。我現在還是會在 Readmoo 上買書,因為它的閱讀獎勵機制對喜歡閱讀的我是有吸引力的,只要點數足夠,就可以再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