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ross Border Internet Relationships in Asia場次照片 |
這一切都是為了「資料」
歐盟的資料保護規範(General Data Protection Regulation,簡稱GDPR)將在今年的 5 月 25 日開始實施,距離我這篇文章刊登的日期應該不會多於三個月。從我開始接觸「網路治理」的議題開始,「如何因應GDPR?」 一直都是被討論的議題,只要是擁有「個人資料」的業者、註冊商,都在擔心之後可能面臨的嚴格規範。
GDPR 裡註明了考量公司規模及因應能力, 員工數多於250人以上的公司要設置「資料保護長(Data Protection Officer,簡稱 DPO)」以檢視公司政策的適法性及協助員工建立資料保護的意識。
同時,由於 GDPR 給予「資料主體(Data Subject,必須是自然人)」的權限也提高了自然人對自己資料的控制權限,以敏感的 Whois 資料庫來說,只要你購買網址,都會有個人資料在 Whois 資料庫裡,而這個資料庫裡的資料是公開的,姓名、電話、地址、email⋯⋯基本上被稱為「個人資料」的資訊,只要有註冊過域名,都會在這個資料庫裡。有些域名服務商會提供資料保護的服務,讓客戶的資料不那麼公開在網路上,其中一個問題就在於若是執法單位要前來索取相關資料時,要不要提供?同時,GDPR 也規定了資料主體擁有隨時修改及更新、刪除個人資料的權利,那該如何確認:
- 資料庫裡的資料正確性?
- 有沒有相關的機制提供確認今天客戶修改過的資訊是正確的?
- 如何因應執法單位三不五時就來要資料的需求?
- 政府會不會藉由這個理由進行不當的監控或內容審查?
- 當政府向我 (業者) 要資料,而我的客戶已把資料刪除時該如何因應?
- 遇到跨境的資料傳輸時,業者要如何去處理?
- 如果不與歐洲做生意,那還會有同樣的問題嗎?
這些問題一直都在「網路治理」領域內被討論著。在 GDPR 裡也規範了跨境的資料傳輸,避免業者把資料傳輸到對個人資料保護管制較弱(或根本不重視)的國家,而傷害了歐盟成員國中人民的權益。
但在現在的時代裡,「資料」已經成為了發展數位經濟的基礎之一,如果沒有大量的資料,可能無法進行資料分析消費者偏好、研發方向、改善消費者的使用經驗,這些都需要「資料」,要發展人工智慧、要讓機器學習,也要資料,在 GDPR 裡也限制了廠商需要與資料主題達成共識,不然不得「主動」替消費者決策或資料剖析。
在參與「Cross Border Internet Relationships in Asia」的討論結束後,我前去請教講者之一的 Yeseul Kim關於GDPR對於亞洲的衝擊及該如何因應?是否真的像其他人開玩笑說的「不要做歐洲人生意就不用擔心 GDPR」一樣?她的想法是,如果廠商目前所擁有的資料庫中,只要有一筆歐洲人的資料,都要擔心 GDPR 的規範,也因為 GDPR 的關係,她更建議企業需要讓員工有資料與隱私保護的意識。Yeseul 同時也對於大數據分析、健康數據資料(例如穿戴式裝置所傳輸的資料)、在未來要如何去因應 GDPR?尤其是跨境傳輸的部份,又再配合某些國家資料在地化的法規,資料的所有權又歸屬於誰?都是十分值得玩味的議題,而她也可能將相關的提案提至八月的 APrIGF 2018 討論。
藉由 DotAsia 的報告來觀察台灣的年輕世代
APRICOT 或是 APNIC 除了許多網路基礎建設方面的技術交流、教學及分享之外,同時也會有亞太國家的NIC報告、國際組織(如APNIC、ICANN、ISOC 等)的年度報告。
DotAsia 已成立 10 週年,他們努力的推廣 「.asia」,這次在會議中報告了 Youth Mobility Index (YMI),關於年輕世代網路使用族群的網路使用狀況,詳細的研究方法與指標可以參考 DotAsia 的報告。
YMI 2018,圖片來源:YMI.asia |
參與 APRICOT 2018 心得連結:(1)、(2)、(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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