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至主要內容

[速記] UNCTAD eWeek 2020 - Trade facilitation and expedited shipments - Lessons learned from the COVID-19 crisis

這一場的主題是:Trade facilitation and expedited shipments - Lessons learned from the COVID-19 crisis

在許多國家還在堅持著「文件要蓋章」、「只承認紙本文件」的文化習慣,文件的傳遞都受到封城影響被延遲了,不要說國境內的文件,還包括了國際郵件的傳遞。例如:最近就收到國泰航空告知,新的實體會員卡寄不出來,請大家下載 APP,用 APP 裡的會員條碼。

Rwanda 幾乎所有的進出口報關都已電子化,所以在尤其東非國家正在組織相關的聯盟,所以也會把相關的跨國境之間的文件傳輸流程也電子化,文件傳遞上沒有什麼因為 Covid19 影響而延遲的情況,也因為實施管制,所以電子商務購物的消費的確增加了,但因為該國電子化程度發展得很好,所以文件這部份沒有太大問題,在購買的物資上,也以「必需品(essential goods)」居多,而不是平常的消費性物品。

可以聽得出來這些專家們的共識是:
  1. 在封城的期間,必要的物資,包括醫療物品等運送還是要盡量維持正常。
  2. 只採購必要的物資。
  3. 因為這場疫情,電子化已經是必然,社交距離的要求,也讓金融、商務活動必然走向電子化的發展,電子商務、電子支付、電子簽章、文件的標準⋯⋯相關的法規必需完備,而政府也要與民間合作,才能知道實際的情況。
  4. 供應鏈運作模式的改變,例如跨國境的包裹寄送,要如何保護郵務人員的安全?有沒有相關的規範可以參考。
  5. 全球的生活已經因為疫情而改變了,各國政府、所有人都要想想在疫情之後的商業模式、生活模式。
  6. 政府保護的 (電子) 商務模式是對該國產業負面的影響,最終還是無法與其他國家競爭。 

個人感想:

  1. 台灣人可能會很訝異平常熟悉的電子商務購物,在國際間的討論好像在台灣電子商務剛起步的情況。其實全球的網路、物流系統發展不一,要能像台灣、中國這樣隨時追蹤其實不是那麼常見,也不該那麼理所當然,有很多 3 小時、 6 小時到貨的服務,其實都是在剝削外送人員,而無法提供更合理的工作環境,但也許,背後還有更複雜的原因,有些人可能需要多跑幾趟,多賺外快。
  2. 在討論電子化發展的同時,其實也是將適應環境變動力較弱的族群,快速的從社會中淘汰,例如有些人家裡可能無法負擔高價的手機、電腦,如果需要購物時,若皆轉往電子支付,有些人可能沒有信用卡、現金卡、也沒有銀行帳戶,這已經不止是「個人身份」的問題,而是包含了被「金融與經濟活動汰除」的問題。
  3. 自然的,電子支付、電子商務這些都會留下大量的交易資料、消費軌跡,這些資料的所有權、資料保護、主控權是誰?一直都是有很大的爭議性,目前在全球雖然有強大的個人資料保護法,但就商業資料來說,其實依然沒有共識。

其他書籤:

留言

此網誌的熱門文章

為什麼我支持《數位中介服務法》草案

在經歷許多次反抗台灣政府所立的網路相關法案後,我其實沒想過除了《數位通傳法》草案外,我還會再支持另一部法律草案,雖然 《數位通傳法》草案還壓在某處,但如果有人讀過《數位通傳法》的草案,再讀這部《數位中介服務法》草案,就會知道這部草案的重要性,而且也可以顯示台灣網路使用者的成熟度,更重要的,這是我第一次看到引入國際網路治理多方利害關係人機制的法律草案,而且是用在正確的地方。 有興趣想知道我在讀法條時的筆記和當下的感想,可以看我這則  Tweet 。這篇不使用逐條讀法條的方式來寫,因為那會讓人昏昏欲睡,我也不去比對歐盟《數位服務法》,因為我在讀《數位服務法》草案時,該草案特別強調是加強歐盟 E-Commerce Directive  ,而不是取代它,而且更多著重在預防盜版、仿冒,保護消費者的法案。所以當有輿論提到參考自《數位服務法》的《數位中介服務法》草案限縮言論自由時,我其實是一頭問號的,但一直到今天我才有時間讀《數位中介服務法》草案,這篇文章出自於我的個人經驗和閱讀法案的心得,與擔任的職務無關。 如果最近注意一下網路的資訊,有幾件事該注意一下: 有許多人在社群平台,如Facebook或是其他網路看到一些廣告,而這些廣告可能是要你支持台灣農產品、台灣製的產品,結果你收到時,上面還寫著簡體字,通常這是所謂的一頁式廣告詐騙,而行政院的消費者保護會在 2019 年時就有新聞稿在警告「 一頁式廣告詐騙多 小心查證保障多 」,之後像公視或是其他單位都有相關的活動在提醒大家小心這類廣告。但目前這些廣告其實多數不易處理,因為不容易取證、保留證據,等到追查到時已經找不到對方了。 有不少親密照片與影片在情侶分手後,被報復性的上傳到情色網站或透過即時通訊傳到親友的帳號裡,或是被洩露個資,遭到公開的霸凌。 之前有一個專題:「 青春煉獄:網路獵騙性私密影像事件簿 」,光是讀完這個專題報導我就覺得受傷。 有人使用 Deep Fake 把台灣名人的臉部照片合成至色情影片再上傳至色情影片平台,今年 7 月才被判刑。 還有許多創作者藉由網路分享作品時,被人盜用,甚至有國外的使用者修改台灣人的作品去參與比賽還獲獎。 有一次打電話問某個部會,如果消費者在國外電子商務平台買東西,但資料被外洩怎麼辦?雖然政府願意協助,但衡量至國外打官司的時間和成本,就會讓人卻步。 有些行為在現實世界裡有法...

2024年的閱讀報告,還有電子閱讀器心得

與往年一樣,在年底或年初分享自己過往一年的閱讀記錄。較以往不同的地方在於,閱讀的媒介變多了。以往我把 Google Playbook定位在讀工作上的報告PDF,所以打開它的機會只有在讀報告的時候,但今年在平板上用 Google Playbook 上閱讀完 《巴別塔學院》 後,決定之後都使用電子閱讀器讀電子書。 目前所有的電子書閱讀器 除工作用的平板電腦被我拿來閱讀小說外,我原本就有一台MooInk、Kindle,今年多採購一台 Kobo 的Libra Colour,希望開啟彩色電子書的開始。買Kobo的電子閱讀器還有另一個原因,Kobo平台上可以購買英文電子書,有時我希望在車程上讀英文書或讀中文書時,不希望身上有太多電子產品,Kobo是一個很好的選擇。所以我在 Kobo 上的第一本英文書是 《WEB 3》 。 所以這些工具的定位是: mooInk:單色,閱讀中文電子書。 Kobo Libra Colour:彩色,閱讀中英文電子書。 平板:用 Google Playbook 閱讀中英文PDF、電子書、電子雜誌,同時有 Readmoo與 Kobo APP。 Kindle:單色,英文電子書,目前已無法使用,但這是當時主管送給大家的禮物,每個人都有一台,開啟我英文電子書的使用經驗,也讓我在去Vanuatu的路上有書可讀。這台對我具紀念意義,所以留著。 但我現在沒有出國開會的機會,也很少去港澳,所以多在通勤時、剪髮時、休息時閱讀電子書。 在使用心得上,每次讀完平板都非常累,PDF的限制也無法在上面做太多記錄,電子書則受限於DRM,所以就算有劃線,也只留下空白。 Kobo的軟體整合做得最好,也可以購買中英文書籍,外出時也不用帶太多機器,如果有 Pocket 的帳號,還可以把網路上的文章存入Pocket,再用Kobo慢慢閱讀。Kobo同時也可以連結 Google Drive、Dropbox,讓使用者閱讀PDF文件,但我自己的感受是不佳,尤其是英文PDF的效果真的不好。另外,我很難把Kobo上的畫線分享出來,只能在自己的閱讀器上瀏覽,相較之下,mooInk 的分享機制做得很不錯。 在經過最近一次更新後,mooInk 的網路連線功能好很多,不像以前在休眠後就得重開機連網路。我現在還是會在 Readmoo 上買書,因為它的閱讀獎勵機制對喜歡閱讀的我是有吸引力的,只要點數足夠,就可以再兌...

To Regulate or Not to Regulate? About AI technology

I borrowed the title of the forum this afternoon . Actually, I attended two webinars about AI today.  One forum focused on the debate about regulating AI development in Taiwan. The discussion was fruitful, as the panellists shared their experiences and knowledge about different AI regulations across various countries. Besides Taiwan, they discussed the European Union, the US, Korea, and China. Korea, for instance, published their "Act on the Development of Artificial Intelligence and Establishment of Trust" (AI Basic Act) at the end of 2024. However, before this, the Korean government had already established good data governance through three essential acts: the Personal Information Protection Act, the Network Promotion Act, and the Credit Information Act. These laws, along with their MyData applications, built a strong foundation for strategies like the Data Dam, a centralized platform for securely collecting, storing, and processing large-scale data, which supports AI deve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