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會抽一點時間讀 Circle ID 上的文章,有些涉及 DNS 系統、網路基礎架構層面的技術性職文章對我來說較有進入障礙,有些則是進入門檻較低的商業公司市場報告,雖然和一般我們在台灣媒體看到所引用的報告來源不同,但十分建議大家多閱讀上面的資訊。
早上讀的文章是:Mobile, Social, and Recommerce: The Top eCommerce Trends from 2020,這篇文章談到了該公司所觀察到 2020 年因為疫情的關係,電子商務市場所發生的變化。
我們也知道這場疫情讓許多國家的人無法外出採買,電子商務平台卻不受到任何影響,甚至獲利狀況也非常好,讓許多國家政府覬覦這些交易平台的稅收,例如法國就在11月時決定先向 Google、Facebook、Amazon、Apple 這四家大型跨國企業在法國境內的服務收取 3% 的數位服務稅,附帶一提,Google 已經在2019年 9 月時就已付了大筆金額以解決法國對其進行的相關稅務調查。
「數位稅」的背後還涉及了資料經濟、資料的控制權、各國家政府對於數位空間的管轄權、跨國電子商務及服務如果發生糾紛的仲裁、企業進行跨國服務與資料收集、傳輸、使用等法遵需求...等各種議題,日後有機會再和大家討論,有興趣的話,可以先看一下文章最後的新聞連結。
回到早上讀的報導,裡面提到了:
- 趨勢一:透過行動載具消費仍然在發展中
- 趨勢二:消費者透過社群網站購物
- 趨勢三:Recommerce 二手市場
Recommerce 這個字,在 2009 年就出現在台灣媒體報導裡。以往我們熟悉的二手交易市場可能是 eBay,台灣則是陸續有不同的品牌產生,在不斷的整併後,目前台灣的網路二手交易市場,一般消費者可能會想到露天、蝦皮、奇摩...等,對消費者或是零售業者比較像是另一個銷售管道,所以台灣現在比較多人在談「線上零售」,其範圍也涵蓋了二手交易市場。
該篇文章的最後則談到了建立品牌、攏絡消費者...等建議,最不同的,是建議銷售者要重視商標、著作權。這樣的觀念在台灣較少見到,但也著實讓平台業者與政府之間為了是否該為平台上的商品是否觸犯商標、智慧財產權、平台業者是否要負責而焦頭爛額好一陣子。
關於數位稅的新聞連結:
- Google to Pay $1.1 Billion to Settle French Tax Probes (1)
- Apple, Google, and Amazon respond to European tech taxes by passing on cost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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