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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今天起就不再是 TWIGF MSG 成員

 Photo credit: Image by Ekkapop Sittiwantana from Pixabay

TWIGF 在成立之初,就在頁面上寫著:

當MSG成員以TWIGF名義對外接受訪問或撰文時,僅為個人意見,不代表TWIGF立場。

在我發現 TWIGF 秘書處沒先知會我,就因為寫了對《數位中介法》的心得及引發討論,把我的名字寫在Facebook社群裡,同時為今年活動宣傳。看到他的文章,當下只有不被尊重的感覺,於是去信要求秘書處把我的名字移除,收到秘書處的回信,其中一段就如下圖:

秘書處順便告訴 TWIGF 理事長,不需要這個成員了。雖然很早就想慢慢的、默默離開這個社團,所以在年初時也刪掉自己Facebook帳號,只是昨天看到秘書處都幫我想好理由趕人了,就順勢離開。

我也必須說,這應該不是秘書處第一次趕人離開,每次執行者都不一樣,而理事長在 Facebook 裡貼了聯合國IGF的MAG成員的任期和義務,但他可能忘記聯合國 IGF 的主席也是有任期,而且還是指派的。

多數成員都很尊重理事長,因為他在國際間參與網路治理組織、參與網路治理論壇會議,也有很多貢獻,但TWIGF 後來成了只有幾個人可以發表意見的社群,而 IGF 很需要秘書處,所以還是自己離開比較好,不需要浪費太多時間。

參與國際網路治理論壇會議不是特權,只要你有意願,你都可以參與,只是在台灣,因為長期被某個單位壟斷,所以得付出更多成本去參與。

壟斷不好嗎?

這個問題一直在我腦海裡伴隨著 TWIGF 理事長的聲音出現,他很常挑戰別人這個問題。

看到台灣的網路治理的討論發展成這樣,我會說,不好,這就是某個單位長期壟斷、缺乏競爭的結果。因為國內其他人在某些條件上無法和這個單位競爭,所以網路治理論壇的會議、教育訓練及討論,很大一部份就是這個單位在執行,如果不是被這個單位的人認可,不僅在會議中喪失話語權,還花更多時間、金錢,自己想辦法參與這樣的會議,學習這些知識,也因為資訊長期被壟斷,所以資源愈來愈少,有許多國際資源與資訊是無法在國內流傳,會議與教學品質也只是為了辦而辦。這就是長期壟斷的後果。

討論只在 Facebook 社團討論、秘書處執行人員用私人的 Email 來回覆信件,不斷的強調自己剛上任,而且只是兼職。

MSG 成員在成立之初貢獻熱情、積極參與。當成立社團法人前,我們有討論過,畢竟秘書處這個執務很辛苦,所以一定會給薪水,但薪水是真的很少。秘書處是有領微薄薪水,是個吃力不討好的工作,但也實在不需要把氣出在成員身上。

為什麼要對25億的行政法人有意見?

TWIGF的資源其實是由企業會員、個人會員,不同等級的會員而來的,社團法人成立後,再委由某單位員工兼任,所以資源相當拮据。這件事也讓我看到,當資源不足時,裡面的人完全無法專心做事。

我所知道的 IGF 秘書處都要為了資金來源頭痛,而且還要面對來自各國不同的成員,各種不同的習氣,這不是一個好差事,當秘書處的執行者要有著柔軟身段是十分重要的一件事,秘書處是整個IGF的靈魂,所有的連繫、話語都是一門藝術,我真的非常喜歡聯合國IGF秘書處、APrIGF 秘書處,他們處理事情的手腕都看得見藝術,而且,他們可以做到 MSG 成員會站出來幫秘書處說話、減輕他們額外的工作負擔,如果沒有秘書處,網路治理論壇是辦不起來的。

但缺乏資金,就沒有人可以專心做這件事,大家只能互相忍耐委曲包容。

不過,國內的秘書處總是讓我大開眼界,並一再說服我自己,事情沒有一定的定理,但只能總結是資源匱乏的後果。

未來如果因為《數位中介法》成立一個 25億 的法人,我是希望它能做點事的,這個法人的董事長雖然是政府指派,但從後面的條款看得出來維運經費是以基金來運作,這件經驗可以從 AFRINIC 的事件來學習,AFRINIC 在去年發生了一些事,差點無法維運,所以另外四個 RIR 成立了維運基金,確保非洲大陸上的國家在網路運作上不會出事,有興趣的人可以看這兩篇文章:

  1. A Message to the AFRINIC Community from the RIRs
  2. Why the NRO is defending AFRINIC
對於以 25 億元成立行政法人有意見的人,我自己歸類為三種:

  1. 對國內的法人運作、整個結構不了解。
  2. 吃不到葡萄說葡萄酸
  3. 鄉民

很多人聽到法人就以為是公務單位,這門學問十分深奧,所以也不知道自己了解多少。

如果依照媒體報導,台灣在成立數位發展部後,原本在 NCC 的法人,如 TWNIC、財團法人電信中心,還有國內的大法人資策會都會改隸於數位發展部。那 NCC 的確需要一個法人來協助執行一些事務,依照數位中介法的規劃,董事會的成員也是採多方利害關係人機制,至於在工作內容中還是很模糊,這也無妨,在還是草案的階段寫得太清楚只會限制發展,而且還會讓他們在未來有理由說,反正成立的規章也沒有要他們做額外的事務,所以不負責,這件事就讓成立後的董事會去做。比較明確的是,這個單位要負責教育訓練來提升資訊與媒體素養,並還要發認證。這是台灣很習慣的作風,所以也沒什麼好說的。

我個人對這個將成立的行政法人有點期待,如果網路治理還是留在NCC,那這個法人能不能像 DiploFoundation 一樣,教育及訓練台灣想參與國際事務的人,而不是只有特定的人,讓台灣有更多人去參與國際會議討論。這件事很重要。我的經驗告訴我,自費參與會議、上課,雖然可以取得很大的收獲,但有一天我可能得面臨睡在路邊的風險,還有,的確影響身體健康。

至於酸葡萄和鄉民,我想用《注意力商人》這本書中的內容解釋即可,不用花太多時間解釋:

研究發現,在網路上故意搗亂的行為「與某些人格特質息息相關,像是施虐、精神病態、狡詐等等。從人格項目評分可知,施虐是其中最相關的特質,而這種強烈的關聯性是酸民行為特有的。」

很多事是業力的反撲,也許在多年前就種下了惡的因,而今天得到惡的果。

網路縮短了人與人之間的距離,但禮貌與尊重更是需要注意

我自己有過嚴重的適應不良,但到國際會議場合後才知道,在網路上看似愈沒有距離的對話,在相處時是更需要注意基本禮貌和尊重,人與人之間的距離沒拿捏好,日後都沒有機會再連絡。

我後來注意到 Vint. Cerf 在出席會議,就算是線上會議,他老人家都是三件式西裝,或至少正裝的站在鏡頭前。很多前輩在參與平時的線上會議,就算是穿得稍微休閒一點,但臉上也會有彩妝,和一群小朋友們開會,那也許是那個時代對會議的尊重。人與人之間的尊重和禮貌是互相的,有人可能覺得虛偽,但在相處的空間裡,距離、禮儀,都是讓彼此可以持續對話和交的條件,所以我慢慢的學、慢慢的改,吃了不少苦頭和排頭,知道不該說的話就不要說,情緒不要放在臉上,這是會議,是外交,不是同樂會。

用網路久了,會讓人忘記網際網路是你達成目的的工具。你是有目的而使用網路:查資料、購物、連絡與交流、娛樂,但某些平台的設計誤導,或說刻意讓使用者忘記使用服務的目的是什麼,而讓人沉溺在其中。平台與服務要錢營運,所以會這麼做,身為使用者只能說沒有道德,但使用者需要自覺,你達成目的後就結束這個作業,你的人、軀體、大腦、四肢都還是在這個空間裡,人不是電腦,需要注意當下。

更也許,秘書處只是想找個按鈕離開而已。

不去臆測別人的想法,我自己也覺得 TWIGF 有自己的使命。緣份到了,人家趕人了,就無需再強留了。離開也好,有時我在國外與會時,還會覺得國內有人扯後腿,真是有夠累。

由於天才秘書處都幫我想好理由,所以我已去信並在 LinkedIn 和 Twitter 上寫明自己已不是 TWIGF 成員,之後參與 APrIGF 和聯合國 IGF 多是以個人的興趣來參與。

就以一幅樓梯的照片為標題結束。任何安排、任何方向都是最好的安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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