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聊聊台灣的人工智慧政策發展進度-歐美國家

明天 (520)是台灣第 16 任總統上任的日子。我們在上個星期五,也就是 5 月17 日的晚上,曾經經歷過2014年 318 學運的人,幾乎又有同樣的感受覺,彷彿又回到10年前,國民黨準備通過與中國不明不白的服務貿易協定。台灣人在接下來要面對的,是一個朝小野大的治理體系,唯一慶幸的是,我們可以全民監督政府,可以線上關注立法院又在上演什麼戲碼。

在 18 日下午幫觀音蓮換盆後,有個感觸:「大家都有生活要過,如果不是國會失能,誰想再走上街頭?」如果我們這一代都被教育為溫良謙恭儉讓,那怎麼立法院還能打成這樣?

回到新總統宣布內閣成員的那天,出現所謂「行動創新的AI內閣」,我始終無法理解這表示內閣自動化還是內閣AI化?我在媒體的報導裡,只能理解將延續智慧政府的願景,人工智慧 (AI) ,似乎是提升搜尋引擎關鍵字用的流行用字。

簡單查詢一下,台灣近期關於人工智慧的相關法規、規範、指引、辦法、原則,除 2018 年提出所謂的「AI小國大戰略」、 2019年時有立委提出應擬「人工智慧發展基本法」、2023年8月由國科會所擬的「使用生成式AI參考指引(草案)」,國內腳步最快的監管機關應該是金融管理委員會,在2023年10月公布「金融業運用人工智慧(AI)之核心原則及政策」,有相關的指引和配套措施。

當其他國家為避免發展人工智慧傷害人民而陸續建立事前管制的法規時,我有點擔心,台灣的法規進度在哪裡?如果從0到10,10是歐盟AI Act的程度,那台灣會在哪裡?台灣所謂的 AI內閣,有什麼 AI 操作或監管指引嗎?

更新:2024年7月15日,台灣國科會已公布「人工智慧基本法草案」公開徵求意見

關於全球 AI政策發展的觀察站

有興趣的人可以多閱讀 OECD 的 OECD.AI,這裡面收集相對完整的全球立法資訊,自我 2019 年開始看這個網站到現在,這幾年網站內的內容增加非常多。

年初時一場線上研討會,參與者建議除了原有的功能外,也可以再提供一些政策研析,畢竟 OECD裡有許多的專家,不僅僅是討論及觀測經濟發展而已,這個意見很快被採納,但寫文章需要時間,所以他們也利用一些AI功能可以搜集收章,讓網站出現大量的文章。今年除了新增文章外,也看到有他們正在全球觀測所謂的AI Incidents,使用者可以透過網站了解全球因為開發或使用人工智慧系統所出現的實際危害事件,也定義AI Incidents和 AI Hazard的不同。免費,每個人都可以線上閱讀,是很棒的資源。

歐盟

自從歐盟在 2018年推出GDPR後,幾乎全球都跟著歐盟的立法腳步。當然還有許多國家很早就推出了策略、發展指引,只是擔憂影響自己國家的科技創新,所以很少國家像歐盟這樣發展出事前管制的立法策略。

在同樣領域的人都知道歐盟領先全球,最近的進度是歐洲議會在 2024年3月通過《AI Act》,5月21日歐盟部長理事會(Council of the European Union)已正式通過該法案,歐盟官方公報公布後20天生效,新規定將在生效2年後適用。。在 5 月17日,歐洲理事會(Council of Europe)通過具有法律約束力的國際條約《The Council of Europe Framework Convention on artificial intelligence and human rights, democracy, and the rule of law》,確保在使用AI系統時尊重人權、法治和民主法律標準。

嗯,5月17日那天台灣立法院在打架,21日人民上街頭爭取民主、透明、自由。

美國

美國在 2020年 11月 17日發布《人工智慧應用監管指引》(Guidance for Regulation of Artificial Intelligence Applications),提供聯邦機構若要制訂AI應用監管方法相關的指引,提供監管AI發展的政策考量因素,是一份給政府部門若要制訂監管政策時的考量,除了基本的國家安全考量外,也強調需採取技術中立且不損害創新的彈性方法。美國國土安全局(NHS)在2023年4月成立AI工作小組制定新政策來強化保護國家安全的目標,並在9月指定首席資訊長(Chief Information Officer)擔任AI安全官。2023年 12月美國眾議院議員Anna Eshoo和Don Beyer提出監管 AI的法案《人工智慧基礎模型透明度法案》(AI Foundation Model Transparency Act)草案。美國參議院人工智慧工作小組(大概就像台灣立法院裡的委員會)在2023年 9 月時辦了9場「人工智慧洞察論壇」,有創新、勞動力、選舉及民主、隱私與課責、透明度⋯等不同主題,集結論壇中討論的內容後,在2024年 5月16日提出「人工智慧政策發展藍圖」(Driving US Innovation in Artificial Intelligence)。我印象裡,台灣立法院的委員會好像沒有提過類似的東西,從數位轉型到人工智慧,嗯,沒有。最近收集到的資料中,美國的參眾議院提出《加強海外關鍵出口國家框架法案》(Enhancing National Frameworks for Overseas Critical Exports Act)草案,目的是要賦予美國商務部工業和安全局(BIS)管制AI系統可能被移轉到其他國家的權力,但草案中的內容對企業來說是需要擔心的,可能會損害到企業的智財和商業機密,不過這還只是草案,應該還有機會調整。

英國

英國是台灣政府觀察的國家,所以我不重複相關的 AI 系統發展或監管政策,或可以在 OECD.AI 上看到。

在 2023年11月初,英國政府在Bletchley Park辦了為期2天的AI Summit,並且發布「Bletchley Declaration」在這份宣言裡談到,:「AI產生的風險是國際性的,因此最好透過國際合作來解決」這也是後續看 到許多國家除了各自發展管制的法規外,也互相切署合作協議,例如:美、英等 18個國家與目前我們所熟知的微軟、Google、OpenAI、Anthropic相關組織在 2023年11月底簽訂「安全AI系統開發指引」(Guidelines for Secure AI System Development),主要是希望能讓開發者能遵循 Security by Design 的原則來開發 AI系統。

5月22日更新:英國在去年辦了第一屆AI Summit,發布「Bletchley Declaration」後,中國也加入聯署。英國在5月20日也宣布要在美國舊金山設立第一個AI安全研究所的海外辦事處。

英國與韓國在今年在韓國首爾合辦第二屆AI Summit (韓國官方網站)。在會議中,北美、亞洲、歐洲和中東地區的公司就人工智慧開發達成安全承諾,簽訂《安全、創新、包容人工智慧首爾宣言》(《首爾宣言》);英國也與加拿大簽訂AI Safety agreemen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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